青岛集中供暖用户能否在室内私装循环泵?官方给出明确答复
对于集中供热来说,如果我们家中不热,这时很多朋友会想到安装循环泵,那么在青岛私装循环泵是否可以呢?
有青岛市民留言:
集中供暖用户能否在室内私装循环泵?不是管道泵而是室内循环泵?
市城市管理局进行了落实:
针对您所提出的私装循环泵问题,《山东省供热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 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有供热设施,不得有下列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一)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二)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三)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四)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集中供暖不可以在室内私装循环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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