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要点
如何避免小火成灾?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处置初起火灾能力、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安装自动灭火系统。
如何避免火烧连营?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
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一、消防安全责任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仓储物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单位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管理人员及部门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经营、储存、运输甲、乙类危险品的仓储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其他仓储物流企业还应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各仓库(堆场)每个班次应当至少明确一名保管员为本仓库(堆场)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并维护装卸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防火巡查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确定负责巡查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仓库(堆场)消防管理人员和巡查部位。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进行装卸作业、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二)仓库的门窗是否封闭完好;
(三)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五)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六)消防设施工作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七)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八)消防控制室及设有值班的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制冷机房、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分检包装车间、甲、乙类物品仓储场所等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 ,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防火检查
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工程、安保和仓储库场、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储存、装卸、用电、用火、氨制冷设备管理是否符合《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 1131-2014)要求;
(二)仓库保管员、装卸和运输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三)电气线路、防雷与接地系统定期检测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五、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六、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规范设置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仓储物流企业应划线标明库房的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并设置必要的防火安全标志;储存甲、乙类物品时,应在醒目处悬挂安全警示牌标明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仓储场所内应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标志;外围墙上应在醒目处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员工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 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八、专职、志愿消防队
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和其他仓储场所,应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组织开展训练。志愿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
九、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仓储物流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甲、乙类物品仓储场所,装卸车辆集中停放区、加油加气充电区,员工集体宿舍和锅炉房、配电房、制冷机房、分检包装车间等场所应当分别制定针对性预案,明确每班次、每岗位人员及其 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备案抽查合格,以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占用防火间距;
(四)违规超存超储,将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储;
(五)在甲、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设置办公室;在室内储存场所设置员工宿舍;
(六)擅自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
(七)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八)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九)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超负荷用电,或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XF 1131—2014
引言
仓储场所具有物资集中、火灾荷载大的特点,特别是储存甲、乙类物品的仓储场所,一旦发生火灾, 扑救难度大,易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必要对其实施严格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检查、储存管理、装卸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氨制冷储存场所管理、石油库管理、棉花储存场所管理、粮食储存场所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仓储场所,不适用于炸药仓库、花炮仓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21243 烟花爆竹危险等级分类方法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标152—2011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一般要求
3.1 消防安全责任
仓储场所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口。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仓储场所,其产权单位应提供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相应证明,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3.2 消防组织
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和其他仓储场所,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应参照建标152—2011,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进行。专职消防队 员可由本单位职工或者合同制工人担任,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3.3 消防安全培训
3.3.1 仓储场所应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 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持证上岗。
3.3.2 仓储场所在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对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消 防安全教育。
3.3.3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至少每半年、其他仓储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演练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根据仓储场所物品存放情况及危险程度,合理假设演练活动的火灾场景,如起火点、可燃物类 型、火势蔓延情况等;
b)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设定的职责分工和行动要求,针对假设的火灾场景进行灭火处置、 物资转移、人员疏散等内容实施演练;
c) 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改进;
d) 做好演练记录,载明演练时间、参加人员、演练组织、实施和总结情况等内容。
3.4 消防安全标志
仓储场所应按照 GB 15630 的要求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仓储场所应划线标明库房的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并按本标准要求设置必要的防火安全标志。
4 消防安全职责
4.1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仓储场所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a) 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b) 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c) 落实本标准有关储存安全、装卸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安全的各项规定;
d) 保障仓储场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e) 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测、维修、保障完好有效;
f)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g)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h) 发生火灾及时 警,并组织扑救初期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i)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建立消防档案。
4.2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4.2.1 仓储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4.2.2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a)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确保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b) 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定期 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c) 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 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g) 针对本仓储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4.3.1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可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后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4.3.2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掌握场所设置的各类消防系统的基本情况,并履行以下职责:
a)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 组织学习和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
c)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d) 组织实施对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并保障消 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e)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f) 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开展业务训练,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g)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消防演练;
h)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 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 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i) 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建议实施奖惩。
4.3.3 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4.4 仓储场所保管员职责
仓储场所保管员应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技能,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a) 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消防安全知识;
b) 掌握防火安全制度;
c) 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d) 掌握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和程序。
5 消防安全检查
5.1 防火检查
5.1.1 仓储场所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5.1.2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c) 安全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d) 室内仓储场所是否设置办公室、员工宿舍;
e) 物品入库前是否经专人检查;
f) 储存物品是否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存放,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放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等;
g) 火源、电源管理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h)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i)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设施有无损坏、停用、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j)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5.2 防火巡查
5.2.1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可利用场所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
5.2.2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 有无吸烟和遗留火种现象;
c) 进入库区的车辆有无违章;
d) 装卸作业有无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