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 问题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五批转办问题 2020年8月3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 1 | D1HL202008030001 | 扎兰屯市柴河镇往塔尔气镇方向60公里有一个铅锌矿,污染挺厉害,按理不应该建。 | 扎兰 屯市 |
生态 | 部分 属实 |
一是2020年9月15日前除尘器改造成布袋除尘器,脱硝脱硫完成进行技术升级。 二是国森矿业与绰尔林业局进行协商道路产权等细节问题,2021年年底前完成18公路的硬化工程。 三是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加大检查频次和密度,坚决杜绝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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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D1HL202008030002 | 反映扎兰屯市柴河镇月亮天池景区归呼伦贝尔林业集团,景区建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内,按相关要求保护区内不允许有建筑物。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期间让职工放假一半,2020年8月3日开始不营业,休息14天。 | 扎兰 屯市 |
生态 | 部分属实 | 功能区调整审批事宜,按目前自治区林草局的意见是,待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优化整合后,统一进行审批。 柴河林业局和林业集团正在积极与自治区林业草原局对接审批工作。力争尽快得到批复,确保正常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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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D1HL202008030003 | 反映满洲里王洪军在新右旗呼伦镇伊和诺尔嘎查道力玛的草场上盖楼、盖游泳池、盖饭店、盖车库、破坏草场种地、挖沙子。 | 新右旗 | 生态 | 2020年8月5日,新巴尔虎右旗林业和草原局对举 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王洪军为草场租赁户,王洪军租赁的8150亩草场是原呼伦镇达石莫嘎查道乐玛使用草场,2020年因道勒玛债务纠纷拒不还款,由旗人民法院查封后,租赁给王洪军使用,租赁期限13年,自2012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止。至此道勒玛不服法院判决,近年来以各种理由举 、上访,影响王洪军生产生活。 王洪军在新巴尔虎右旗呼伦镇伊和诺尔嘎查道力玛的草场上盖楼情况属实、盖游泳池情况不属实、盖饭店情况不属实、盖车库情况属实、破坏草场种地情况属实、挖沙子情况不属实。 2007年王洪军因非法开垦草原,被新巴尔虎右旗草原局依法查处,限期恢复了草原植被。 2013年因饲养马匹,挖沟渠破坏草原被新巴尔虎右旗草原局依法查处,限期恢复了草原植被。 2014年因建设棚圈等设施,新巴尔虎右旗草原局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但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申请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旗人民法院未予受理。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因畜牧业生产建设了棚圈等设施,并且当事人也承诺租赁期满后,拆除设施恢复草原植被。 2019年11月,新巴尔虎右旗林草局对草场租赁户王洪军违规私建的住宅楼进行了拆除。 |
部分 属实 |
新巴尔虎右旗林草局监督其租赁期满后拆除棚圈等设施,恢复草原植被。 |
| 4 | D1HL202008030004 | 反映陈旗宝日希勒镇红宝石砖厂和多经砖厂生产施工噪声大,粉尘大,无环保设备,无开采证。 | 陈旗 | 大气噪音 | 2020年8月9日,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政府、旗经信局、自然资源局和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陈巴尔虎旗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举 内容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红宝石砖厂 该砖厂原为陈旗砖厂,属地方国营企业。1999年转制为股份制企业,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审批文号:91150725MA0N4A8D4L,营业期限为1999年6月25日至长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陈环审2002-9号);企业原有黏土矿采矿许可证号:C150002009057130023492,已于2013年5月20日到期。经核查,2020年4月15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陈巴尔虎旗分局向该砖厂下达了《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陈环发【2020】58号)要求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2020年6月23日陈巴尔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该砖厂下达了《关于关停取缔不达标工业炉窑的通知》(陈工信字【2020】46号】),2020年5月至7月该砖厂擅自开工生产。现场调查核实确定,该砖厂从事生产活动期间,未建设噪音和扬尘防治设施、设备,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 (二)多经砖厂 该砖厂属宝日希勒第一煤矿多种经营公司下属企业,采用砖瓦轮窑工艺制砖,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砖厂已被列入禁止淘汰类生产工艺。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审批文号:911507251155822664,营业期限为2001年5月11日至长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陈环审2005-21号);企业原有黏土矿采矿许可证号:1507002009057130023493,已于2016年2月7日到期。经核查,2020年4月15日向该砖厂下达了《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陈环发【2020】58号)要求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2020年6月23日陈巴尔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该砖厂下达了《关于关停取缔不达标工业炉窑的通知》(陈工信字【2020】46号】),2020年5月至7月间该砖厂擅自开工生产。现场调查核实确定,该砖厂从事生产活动期间,未建设噪音和扬尘防治设施、设备,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 |
基本 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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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D1HL202008030005 | 反映鄂温克旗伊敏苏木红花尔基嘎查林业局在红花尔基嘎查呼吉尔(地名)8、9年前建设飞机场,破坏嘎查集体草场。当初伊敏苏木红花尔基嘎查敖苏尔同意建设,但补偿款至今未给牧民。 | 鄂温 克旗 |
生态 | 市林草局委托红花尔基林业局对红花尔基嘎查牧民举 红花尔基林业局在红花尔基嘎查呼吉尔(地名)8、9年前建设飞机场,破坏嘎查集体草场,但补偿款至今未支付给牧民一事进行了详查,现就详查结果说明如下: 一、该举 案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海拉尔航空护林站所建设的飞机场为防火设施,且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红花尔基嘎查牧民的举 情况不属实,无违法行为。 二、飞机场建设主体及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飞机场建设主体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航空护林站。建设地位于红花尔基林业局红花尔基林场施业区8林班内,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1994年5月25日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林权证》(编号010007),明确森林、林木所有权,林地所有、使用权权属为红花尔基林业局。 呼伦贝尔市是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森林火险区之一,红花尔基天然樟子松林带是我国的樟子松种源基地,也是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属于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地区。红花尔基天然樟子松林带及周边的绰尔、绰源、阿尔山林业局森林资源一直是航护薄弱区。2009年呼伦贝尔市政府为弥补这一不足,向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发函商请建设红花尔基直升机起降点,后经一系列请示及审批,2010年8月内蒙古海拉尔航空护林站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 告得到国家林业局的批复,批复中指出“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依据国家局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批复后, 国家局备案。初步设计批复并落实资金后,方可开工建设”。2012年8月内蒙古海拉尔航空护林站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批复。 三、矛盾原因及处理情况 2016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红花尔基嘎查委员会以海拉尔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破坏集体草场为由,向鄂温克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因证据不足,红花尔基嘎查自行撤诉。 |
不属实 | 无 |
| 6 | D1HL202008030006 | 举 人家住新右旗呼伦镇伊和诺尔嘎查中国黄金集团北山坡,距举 人家东北3.5公里处有一家碳厂,生产时烟和气味影响举 人。 | 新右旗 | 大气 | 2020年8月1日-8月8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新巴尔虎右旗分局、呼伦镇政府联合前往呼伦镇伊和诺尔嘎查开展现场核实工作,距举 人家东北3.5公里处有共有2家碳业企业,分别是新右旗兴邦再生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右旗龙腾再生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一)新右旗兴邦再生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生物再生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于2015年9月29日通过新右旗环保局审批(新右环审表〔2015〕023号),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9年5月11日完成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跟据该公司委托的河北泉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5月20日的检测 告表明,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未超标排放。 (二)新右旗龙腾再生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生物再生燃料(机制木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于2015年6月3日通过新右旗环保局审批(新右环审表〔2015〕007号)。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9年5月11日完成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跟据该公司委托河北泉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的检测 告表明,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未超标排放。 经走访牧民了解,在无风天气会有木碳厂生产气味飘至牧民居住地点。 综上所述,企业污染物排放虽未超出标准,但生产时产生的气味在无风天气仍会对周边牧民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 属实 |
要求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减少烟和气味对周围牧民的影响。 |
| 7 | D1HL202008030007 | 反映新右旗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爆破时声音大,有震感,粉尘大,举 人家在黄金集团北侧山坡下,风一刮粉尘就飘到举 人家草场,中国黄金集团公路西侧有搅拌站,2007年施工场地至今未进行恢复,当时还伴有白色垃圾,牛羊吃完之后出现死亡现象。 | 新右旗 | 大气土壤噪音 | 2020年8月3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新巴尔虎右旗分局、旗林草局、呼伦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反映新右旗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爆破时声音大,有震感,粉尘大,举 人家在黄金集团北侧山坡下,风一刮粉尘就飘到举 人家草场调查情况。 现场调阅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环境监测 告、2020年6月16日环评后评价监测 告, 告显示:无组织排放和环境空气未超标排放,露天采场厂界噪声未超出排放标准,现场对采矿场距离最近处牧民哈斯巴根家草场及房屋进行查看,未发现存在粉尘影响周边居民。2020年8月8日,经黄金集团公司测量技术人员现场测量,距离黄金集团公司较近的哈斯巴根、包杰、石法旗三家牧民点距离公司封闭圈(厂界)直线距离分别为:哈斯巴根至厂界直线距离256米,包杰至厂界直线距离555米,石法旗距厂界直线距离371米。黄金集团乌山矿重型机械活动范围在采矿场内,不存在经过牧户周边的情况。生产经营震动主要为矿石开采爆破震动,此震动为瞬时震动,经2020年8月8日中午11:44分公司监测人员使用测振仪测量春杰家牧点震动最大值为0.134cm/s。夜间施工运输机械、车辆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2020年8月3日,对露天矿坑边界进行噪声检测平均数值为46.4db,对采矿场距离最近处牧民哈斯巴根房屋噪声进行检测平均数值为39.8db.检测数据显示未超出排放标准。 (二)中国黄金集团公路西侧有搅拌站,2007年施工场地至今未进行恢复,当时还伴有白色垃圾,牛羊吃完之后出现死亡现象。 经核实,中国黄金集团公路西侧搅拌站于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9月投产使用,临时使用完毕后,对使用区域进行了复垦,已取得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复垦合格证明。乌山铜钼矿设置生活垃圾桶和垃圾暂存间,用于暂存产生的生活垃圾,并委托保洁公司每天清运,清运至扎区垃圾填埋场处理。矿区周边草场围栏上确有少数垃圾塑料挂在上面,有风天气至使周边白色垃圾挂在草场围栏上,无法确定是由黄金集团乌努格吐山铜钼矿生产生活产生,该举 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 属实 |
鉴于矿区周边草场围栏上的垃圾无法确定是由黄金集团乌努格吐山铜钼矿生产生活产生,已要求企业定期开展清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