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帮老板卖气瓶被认定枪支,一审获判8年,不服上诉
一审判决书下来后,林木对结果表示“不能接受”。当林木听闻丈夫王永因为卖枪被抓,她想这“绝对和王永无关”,他只是一个打包的。
王永是一名退伍军人,有12年军龄。2018年4月7日,进入四川峨眉山市一家批发五金产品的威马商贸有限公司,从事打包工作。
退伍转业证明(家属提供)
被抓时,工作还没干满两个月。2018年6月1日,河南平顶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公安以涉嫌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跨省抓获王永及其打工所在商贸公司老板兰某。警方在兰某商铺内查获气瓶315个,气门189个。
2019年3月29日,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兰某、王永均以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8年。
对该判决结果,王永及其家人表示不服,将继续上诉。王永手写了上诉书,希望二审法院能够考虑他的实际情况,重新认定事实,依法改判。
“通过对该案的 道,希望给更多像自己丈夫一样被蒙在鼓里的人提个醒,不要被无辜冤判。”王永妻子林木向每日人物表示。
帮人打包“气瓶”售卖 被认定为非法买卖枪支罪
王永老家在安徽濉溪。1992年12月,17岁的他入伍在四川某部队服志愿兵役。期间,他接受过雷达技师和卫生员培训,后任部队卫生所卫生员,任职长达6年,属于三级士官。
等到安置转业时,已是四级士官军衔。2004年,他被分配到峨眉山一国企从事货物押送工作。此后,他把家安在峨眉山市。2010年左右,因企业经营不善,王永被迫下岗。
王永妻子林木告诉每日人物,下岗后的王永一直在南昌等地辗转做保安,每月按时往家里寄钱,抽空和儿子视频通话。
2017年底,王永和妻子商量,想在本地找一份相对轻松的工作,好照顾已升入初中的儿子。
2018年4月,王永发现威马商贸有限公司正在招聘打包发货的人,月工资1800,干活轻松。这份工作的时间短,五点下班,这样王永可以回家给孩子做饭。于是他应聘了该岗位。
据王永在庭审中供述,自己主要从事气瓶、打气筒和恒压阀等产品的打包和邮寄,协定工资每月1800元。4月7日到岗,到6月1日被抓,王永在威马商贸有限公司不到两个月。
一审判决书显示,期间,王永总计拿到兰某支付的2100元工资。
林木告诉每日人物,王永跟自己说过兰某人不错,请过王永吃饭。除此,王永对林木还说过,是兰某主动教他如何打包装的。
每日人物查询,兰某和合伙人于2017年9月26日各占股50%投资创立了这家以批发五金为主的威马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兰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经网上查询显示,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于2018年5月28日变更过一次,前后由五金产品、气动设备、电子及光学产品批发兼零售;互联网批发兼零售变更为:五金产品、气动设备、气动恒压阀、手动充气泵、电动充气泵、气瓶、电子及光学产品批发兼零售;互联网批发兼零售;进出口贸易。目前公司仍显示在存续期。
6月1日,河南平顶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公安以涉嫌犯非法买卖枪支罪,现场抓获王永及其打工所在商贸公司老板兰某。警方在兰某商铺内查获气瓶315个,气门189个。
林木告诉每日人物,自己知晓王永被抓的消息是6月2日,已是他被抓后的第二天。此时的王永和兰某已被临时羁押于峨眉山市看守所。
同年6月4日,两人被平顶山市光明路分局刑事拘留。7月11日,两人正式被平顶山市宝丰县公安局实行逮捕并羁押于宝丰县看守所。
2019年3月29日,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王永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8年。
一审判决书中显示,其中王永帮人销售气门338个,气瓶339个,共计销售863个散件。
一审判决书
根据法院判决书做出的解释,气瓶、气阀均认定为气枪散件,并且按照“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三十件为一成套枪支散件计”的司法解释,判定王永非法买卖枪支的相应数量为28支。
32岁的商贸公司兰某同样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13年。
此前在2017年10月16日,他因曾因寻性滋事被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2个月。现又因在缓刑期间,被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现以前罪未执行的有期徒刑1年并罚,现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一审判决书
一审获至少两位法援支持,“没参与销售”仍被判八年
一审判决书下来后,林木表示“不能接受”。林木及其家人并表示继续上诉。
直到一审前,她相信警方和检察院查清楚了会还丈夫一个公道。在案子移交检察院至审理期间,因经济原因林木没有请律师,但是司法机关为王永案件指派过法律援助律师。林木称,一审前跟她联系的至少有两位律师。
林木补充,在开庭前几天,一个法律援助律师给我打电话,简单跟我说下案件情况,还告诉我王永希望我不要去庭审现场,因为太远,带孩子不方便。”每日人物就此向该位法律援助律师求证,王永妻子证实了该法律援助律师的说法。
一审辩护律师王德洲称,自己是在开庭前十天左右受指派做了王永的法律援助律师。在了解情况后,他亲自见了王永本人,也说明了由于兰某所涉及非法买卖枪支散件数量大,可能会影响王永定刑年限。
庭审期间,王永在认罪后,王德洲为其做辩护。这一点可从法院一审判决书中王永辩护人辩词验证。
相关辩词显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王永有销售枪支的故意;从单独的气枪配件来看其还有合法用途;被告人王永没有参与销售行为,不起关键作用,仅作为帮助包装和发货;王永参与时间较短,只发过一个月工资,量刑应区别于获利较大的人;王永认罪态度好且当庭认罪。
王德洲透露,兰某当庭承认王永没有参与自己网络平台销售,只负责打包。一审判决书在对本案被告人作用和地位说明也显示,兰某因在微信、淘宝和拼多多等网络平台销售枪支散件,被定性为主犯;王永帮兰某销售,王永并未参与兰某平台店铺的经营。
一审判决书
但是,这些辩护都没有被法庭采纳,一审王永被判8年。对此,林木表示不解,丈夫负责打包,怎么会被判刑,还一判就是八年?
不服一审判决,王永和家属上诉
一审结束后,林木找到了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卫华,他曾代理过“枪形钥匙扣仿真枪”案。
杨卫华律师称,不服一审判决,王永亲手写了上诉书。
在这份上诉书中,王永称自己在上班期间主要负责打单,对老板兰某经营方面的事儿他一概不知。“公司有营业执照,网络上很多人在卖,对这些产品的认证定性,我确实不知道,我也是上当受害者。”
杨卫华告诉每日人物,本案焦点在于如何认定和鉴定气瓶是否为枪支散件上。
根据《公安部关于枪支主要零部件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枪支主要零部件是指组成枪支的主要零件和部件,其中,枪支主要零件是指对枪支性能具有较大影响而且不可拆分的单个制件,如枪管、击针、扳机等。枪支部件是指由若干枪支零件组成具有一定功能的集合体,如击发机构部件、枪机部件等。”
据对照《批复》的定义来看,气瓶不属于枪支散件。杨卫华还说,由于现在的技术发展,很多零部件都有通用性,很难说贩卖零件就有贩卖枪支的故意,而且王永是一名摸过真枪的退伍军人,他在兰某商贸公司只负责打包,不参与经营。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自2018年以来,兰某通过网络平台共计买卖气门587个,气瓶452个。
每日人物查询相关资料发现,气瓶和恒压阀(气门)均有多种用途,属于通用的生产生活工具。此外,每日人物在多个网络平台上搜索“气瓶”关键词结果显示,多家电商平台都有销售,商品用途广泛,均可用于水族养殖、清洁能源、消防等。
每日人物注意到一审判决书中,曾经用微信帮兰某在网络上销售过恒压阀、握把、气瓶以及自行单独销售过这些物品的凌涵,仅作为证人证明兰某存在销售行为,未见对凌涵指控。
林木称,王永父母均已80多岁的高龄,且体弱多病,常年吃药。在丈夫被抓后的这一年,一直不敢把真相告诉正面临中考的儿子。她跟儿子撒了谎,“说爸爸只是装错东西,罚了钱就会回来。”
杨卫华告诉每日人物,接下来将会协助当事人王永向法庭申请二审。其后,还已向法庭申请开庭、重新鉴定、鉴定人出庭、调取证据和取保候审五项请求,不过均未获法庭回应。
目前,按照上诉书,王永希望二审法院能够考虑他的实际情况,重新认定事实,依法改判。
王永妻子也向每日人物表示,通过对该案的 道,希望给更多像自己丈夫一样被蒙在鼓里的人提个醒,不要被无辜冤判。
此前,每日人物曾 道过类似“网售枪支散件获枪支罪”案件。
2018年9月17日,安徽省阜阳市法院对安徽一男子生产的塑料通厕器握把鉴定为枪支散件,一审被判13年。今年4月9日,安徽省高院已于3月13日作出裁定,认为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此案发回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8年10月29日,河南濮阳市范县法院对在网络售卖高压气瓶的江西籍夫妻胡敬和王太平一审分别判了13、14年,后胡敬和王太平不服上诉,今年4月24日该案进行二审,目前尚未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