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火之间见真情 盐城整治“水上漂”火患启示录

苏北水乡,在盐城市盐都区和亭湖区有一群原先从事捕捞和水上运输的船民,他们以船为家,被称为“水上漂”。随着养殖业和现代物流的发展,传统的捕捞业和水上运输业受到很大的冲击,这些“水上漂”的生活状态也发生了变化,船只都常年停靠岸边,靠从事道路保洁、废品回收、小型加工作坊生产、打零工等为生。

故事梗概

由漂流的状态转变为相对固定的状态,由一家一条船在水上漂,到上百条船一条连着一条“抱团集聚”靠在岸边,“水上漂”变成了水上棚户区,这个新的群体也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消防安全问题。

船民们多少年来传统的生活方式都是自家在船上生火做饭,靠岸以后通了电,有的也用上了电器,但船民们对用火用电缺乏安全常识,私拉乱接严重,用火用电用气极不规范。这些船只大量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船体,船上到处都是易燃物品,加上船与船捆绑相连,如果有一条船发生火灾,就会导致火烧连营。

对于水上棚户区火灾隐患的整治,历来都是消防部门的一大难题,难就难在船民们习惯了以船为家,不愿弃船上岸。而从根本上解决水上棚户区的问题,就在于给这些船民安排好他们的生计,让他们接受弃船上岸。盐城市消防支队下决心对水上棚户区进行全面整治,从2015年8月开始至2016年1月仅用了4个多月的时间,就使原停泊有600多船只的3个水上棚户区被彻底清除。

他们是如何做到的?他们的做法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启示?

启示一: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整治合力

水上棚户区火灾隐患整治的难度主要在于船民们以往长期处于漂流状态,其中不少船还是外省、外市的,其消防隐患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不是很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谁都不想管、不愿管,各部门互相推诿的状况。自2014年以来,盐都区政府先后多次组织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对该区域进行联合整治,但由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船民的生计问题,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

针对这一现状,盐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于2015年8月28日和30日,分别向盐都、亭湖两区政府下发了挂牌督办通知,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水上集中居住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指挥部,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市、县、镇”三级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指挥部工作人员最多时达到90多人,其中从各部门抽调来的30多人,副局长就有好几个,还有36个全脱产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这些人员有来自公安消防的,也有来自政府相关安监、住建、环保等部门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对所有停泊的船只进行清查登记,明确盐都区作为整治的“主战场”,实行“挂图作战”。

为保证整治工作在4 个月内圆满完成,市政府派重点工作推进办公室驻点督办;由督察室每日督察;市检察院启动“问责”程序,假设水上居住区发生火灾事故进行“模拟”追责;专门召开船民大会,宣讲整治目的、方案、政策,强势推进整治工作。盐都区委、区政府专门召开书记、区长办公会,制定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资金,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张建洋主抓,区城管局具体牵头,各部门、各镇(区、街道)各司其职,抽调多部门干部脱产进驻指挥部“实体化”运作,每日通 整治进展情况,每周召开会办会研究难题,每旬召开区长办公会专题推进,每月召开联席会议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整治中涉及到的盐城市各县(市、区)50多个镇(区、街道)均明确专人对隐患整治工作实行“包保”落实,逐一签订《军令状》,不达目的不罢休、不整改完毕不收兵、不完成任务不撤离。

启示二:标本兼治,整治隐患解决民生同步推进

水上棚户区整治与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整治不一样,不是简单地配点消防设施、疏通疏通消防通道、开展几次消防演练就能解决问题。水上棚户区的先天条件决定了要根本消除火灾隐患,必须标本兼治彻底清除其形成的基础。为此,盐城市在这次整治工作一开始就确定了“船撤离、人上岸”的目标。

为保证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明确分管消防的副市长、公安局长夏存喜负责“治标”工作,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整治期间消防安全。首先安排海事、航道、城管、水警、环保5艘巡逻艇24小时在河面巡逻值守,在水上棚户区现场举行灭火救援演练,提高各部门协同作战及应急处置能力。市消防支队组织特勤中队、盐都中队对现场开展常态化巡查,制作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盐都区专门抽调安监、城管、公安、消防、海事、交通、市场监管、水务和潘黄街道近300人参与整治工作。整治期间,现场随处可见消防队员、城管队员、联防队员、巡特警人员、治安积极分子,既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又确保了整治过程的“万无一失”。盐都区还投入专款购置了2辆小型“全地形”消防车,配备了手抬机动消防泵、浮艇泵、细水雾灭火系统以及常规灭火器材;购置了500只水基型灭火器逐船进行免费发放,1000只独立式感烟火灾 警探测器逐船进行安装;现场还专门接入市政消防给水,设置常高压市政消火栓系统;架设多只高音喇叭,每日7时至21时逢整点播 消防常识;安装30只高分贝电铃,作为紧急撤离信号。盐都区、亭湖区消防大队结合本辖区水域船只停泊现状,以及夏季、冬季火灾特点,安排官兵开展逐船宣传、培训;制作专题“警示板”、“防火灭火常识宣传栏”,发放《告船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船民关注消防安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治标不易,治本更难。要实现“船撤离、人上岸”的目标,就要解决船民的安居和生计问题。这些船民在水上漂了几十年,船就是他们的全部家当。这些船民大多没有一技之长,没有房子、没有土地,要他们弃船上岸,居所、生计都是问题。除此而外,还有孩子上学的问题,老人赡养的问题等。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盐城把水上棚户区整治列为全市民生问题的“一号工程”来抓,由市长亲自挂帅,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具体负责“治本”工作。

首先,从全市各级财政落实专款近4000万元用于船民安置补偿,这对于盐城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实属不易。投入如此多的人力、财力、物力整治一处火灾隐患,为历年来首例,在全省也是开了先河。该市根据船民的实际制定弃船上岸的补偿政策,坚持统一的补偿标准,按船舶吨位每吨200元给予补偿。生活重大困难或有重大疾病的按最多10000元补助,装修由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测算评估。其次,为畅通船民安置“出路”,盐都区还专门出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船民,鼓励其购买经济适用房,区政府补贴每户8万元;符合渔民上岸条件的,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区住建、财政部门负责政策宣传、财政补贴工作;民政部门负责低保人群应保尽保工作;人社部门负责就业安置;教育部门负责学生就学(转学)。对于少数有强烈意愿要求回原籍的船民,帮助安排拖船免费拖回原籍;对于船舶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或耐火等级较低的,一律采取“回购”措施,要求船民“无条件执行”,落实补偿措施、帮助安排搬家;对于外省外市的船舶,鼓励其“回购”安置,享受盐都区居民同等待遇,对拒不整改的,发放遣散费,强制将船只拖离至盐城市境外。

由于政策宣传落实到位,整治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

至2016 年1月20日,3个水上棚户区606条住家船全部清除干净,往日喧闹拥挤的蟒蛇河和大马沟河又恢复了清静。

启示三:常抓不懈,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回潮反弹

火灾隐患的整治常有这样一种现象:在整治过程中,迫于压力整治效果明显,但过不了多久又往往会出现回潮和反弹,整治工作不能保持长效。针对这一特点,盐城市在基本完成整治目标的同时,又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对蟒蛇河段和大马沟河段进行防控,防止现场再有船舶集聚。市政府专门落实盐都区在蟒蛇河段防洪船闸处设置阻拦索控制航道船舶进出;在大马沟河段设置阻拦桩严禁船舶进入;落实水务部门派员实行24 小时值守,海事部门加强巡查,保证该处不停船、不留隐患,防止产生新的“抱团集聚”。同时,明确各地加强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类似船舶聚集情况,立即组织疏散整治,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

为确保“船舶全部撤离、人员全部上岸、隐患全部消除”的整治成果,盐城不仅“管、防”双管齐下,建立长效机制,还对回购的船舶全部用挖掘机进行破拆分解,从源头上解决回潮和反弹问题。对少数拖回原籍未拆除的船只,要求各地加强监管,严禁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4个多月的时间,3个水上聚居点,606条船,在盐城存在了4年之久的重大火灾隐患终于被彻底消除了。这是盐城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盐城市消防扎实工作,盐城市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结果,彰显了该市各级政府、各部门群防群治抓隐患整改,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的决心,彰显了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心系广大群众消防安全的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