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断的管道住户偷偷接起来 热企表示处罚有难度
稽查发现“盗暖”手段多种多样,热企表示处罚有难度
现象一
偷偷打开关闭的进水管阀门
12月5日,市热力有限公司稽查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奎文区阳光又一城小区1号楼1单元11楼的公共楼道内,稽查工作人员用测温枪检测该楼道的进水管温度,测温枪显示温度为31.8℃。“目前这户居民属于‘盗暖’行为,他们并没有交今年的取暖费。”市热力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主任柴亦哲表示,正常情况下,没有交取暖费的用户都已经关闭了阀门,进水管温度在13℃到14℃之间。
“如今这户居民家的进水管温度达到31.8℃,今天这个天气,室温温度最低能达到19℃,跟正常供暖用户家的温度相差无几。”柴亦哲表示,在今年交取暖费截止之后,他们公司曾专门派出稽查工作人员,将没有交取暖费的居民的进水管阀门关闭。然而,却有不少居民,在供暖季开始之后偷偷将阀门打开“盗暖”。
现象二
截断的管道又被重新接起来
前几年,对于不交取暖费的用户,热企多采取关闭阀门的方式。由于不少居民出现了“盗暖”行为,所以,近几年,市热力有限公司对于不交取暖费的住户,多采取截断管道的方式“断暖”。虽然截断管道比起关闭阀门来,既费时又费力,但是效果更好一些。
然而,让热企头疼的是,在截断供暖管道之后,仍然有一些居民为了“盗暖”,偷偷将已经断掉的管道连接起来。“有的居民会花点钱,找一些熟悉供暖管道的人,为他们偷偷接好被截断的管道。”柴亦哲说,虽然在供暖季他们会不断派稽查人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盗暖”住户便会再次切断管道,但是这种情况还是时有发生。
5日,稽查人员来到潍城区卧龙西街与彩虹路交叉口附近的新城花园,在这一小区发现了3户居民“盗暖”。
打开居民楼公共楼道内的管道箱,用测温枪测量后显示,这3户居民家的水管温度均在30℃以上。稽查人员将居民私自接好的管道再次截断。“希望他们看到管道被再次截断,能够吸取教训,不要再“盗暖”了。”柴亦哲表示。
现象三
放出暖气水洗衣服冲厕所
东方天韵小区的居民孙女士表示,她曾听邻居说过,暖气片内的热水可以洗头发、洗衣服、冲厕所。“有了这些水,热水器和太阳能就派不上用场了。我没有这么做过,但是感觉有不少居民会放热水用。”孙女士说。
刘先生表示,之前他们遇到过居民私自放热水严重的情况,他们会在换热站的热水中,添加一种“臭味剂”。这种“臭味剂”对人体没有任何危害,但是会产生一种刺鼻的气味,以此来杜绝居民私放热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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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四
安装循环泵抢别人家的暖
供热循环泵的工作原理很简单,就是加快暖气管中的热水循环速度。但在管网热水流量稳定的情况下,加速一个用户暖气管网的热水循环速度,就会相应减缓其他用户暖气管中热水的循环速度,从而降低整个暖气管网的供暖效果。也就是说,安装循环泵是变相从邻居家“抢暖”的行为,尤其对于左邻右舍,更是有很大的影响。
朱兆光表示,他们供暖辖区内有不少老旧小区,因为管道落后,有的居民家中供暖效果不是很理想,便偷偷安装了循环泵,用来满足自己家的供暖需求。“正常情况下,只要进水温度能得到保障,循环泵一天24小时运转,室内温度至少可以提高3℃到5℃。”朱兆光表示。
对于在卫生间安装“水宝”,朱兆光表示,这是一种利用暖气片内的热水“加热”水宝内凉水的行为,也是属于“盗暖”的一种。
市燃热办
制约“盗暖”有规定 定性容易定量难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有供热设施,不得有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的行为。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但是真正实行的时候,对热企来说却是一个难题。市热力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主任柴亦哲表示,虽然对于“盗暖”行为容易定性,但是用户盗了多少暖、从何时开始却无法监管,也让他们在处理的时候很尴尬。
不少热企工作人员表示,发现“盗暖”行为,他们一般会再次将阀门关闭、管道截断,情节严重的会选择 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