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系统竣工验收
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竣工验收内容包括系统各组件的抽样检查和功能性测试。
(一)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 竣工验收申请 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告。
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
6系统试压、冲洗记录。
7 系统调试记录。
(二)消防水泵及稳压泵验收
1 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阀门、仪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2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他可靠的引水措施。
5 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额定压力的1.3倍~1.5倍。
6 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通过压力变化信号应能启动稳压泵。
7 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档,消防水泵应互为备用。
4 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
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min或2min内投入正常运行。自动或手动启动消防泵时应在55s内投入正常运行。
3 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的功能应均符合设计要求。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不利点做末端放水试验时,自放水开始至水泵启动时间不应超过5min。
(三)喷头验收检查
1 喷头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设计喷头数量10%,总数不少于40个,合格率应为100%。
2 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等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设计喷头数量5%,总数不少于20个,距离偏差±15mm,合格率不小于95%时为合格。
3 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和有冰冻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采取防护措施。
4 有碰撞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加设防护罩。
5 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个。
(四) 警阀组验收检查
1 警阀组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 打开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放水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70dB。
4 打开手动试水阀或电磁阀时,雨淋阀组动作应可靠。
5 控制阀均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6 空气压缩机或火灾自动 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打开末端试(放)水装置,当流量达到 警阀动作流量时,湿式 警阀和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带延迟器的 警阀应在90s内压力开关动作,不带延迟器的 警阀应在15s内压力开关动作。
雨淋 警阀动作后15s内压力开关动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