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民检院“四到位” 扎实推进环境资源保护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民生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以“四到位”为抓手大力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扎实推进环境资源保护。
一、组织领导到位
广汉市人民检察院自广汉市开始实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来,深入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精神的学习贯彻,筑牢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加入市环委会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加强环境保护和“三大战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清形势,明确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强化检察院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该院把环保工作作为全院重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认真分析广汉当前环境形势,着重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偷排偷放、水污染、乱砍滥伐、破坏矿产资源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同时,充分利用全院干警大会、党组会、中层干部会等各种形式,不断强化部门、干警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职责,形成了全员重视环保的浓厚氛围。
二、协调联络到位
一是建立内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公诉、侦监、民行等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职责,形成了分管领导日常抓,专门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求所有涉及到生态环保护案件线索均要告知有关部门,为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提供便利,实现全院生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是建立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联动。
认真履行“两法衔接”工作牵头责任,积极会同法制办,与 34 个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广汉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依托信息共享平台的管理,加强与环保、水务、国土、公安等部门联动,整合执法资源,搭建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常态监督机制。同时,注意从“两法”平台、新闻 道及该院审查逮捕、查办的案件中发现监督线索,共同研究环境执法监督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形成监督合力。
三、打击预防到位
一是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对此类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确保此类案件在检察环节快速畅通。该院牵头市法院、市法制办、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制定并签署了《广汉市“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解决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的问题。2017 年,共开展涉嫌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 2 件,其中1 件已作出有罪判决,1 件因证据不足由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共依法提起公诉污染环境案件 2 件,均被判处刑事处罚,在保障案件依法公正办理的同时,对本地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二是加强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违法检察监督。
该院将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公益诉讼作为本年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工作。如针对市水务局对盗采砂石违法行为监管不力的行为,该院积极向其发出检察建议。市水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整改,共实施拆除违法搭建的下河引道等水事专项执法行动 5 起,对河道内的吸沙船(泵)进行专项治理等联合执法活动 3 次;日常巡查 122 天次,节假日及夜间巡查 89 天次,巡查人数 1232 人次,有效保护了河流生态不受破坏。
四、宣传教育到位
二是创新环保宣传模式。
该院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与传统宣传阵地相结合进行全方位生态普法,充分借助微博、微信等传媒手段,将公众关心的生态犯罪案件情况、检察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检察信息及时在新媒体公开,呼吁群众增强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积极举 身边存在的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提高社会的环保关注度和监督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