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梁瑞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8年9月18日以现场的方式举行,采取书面记名投票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4、本次监事会由梁瑞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子庚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的议案》

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3)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