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东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8月7日,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石一级公路南侧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叶帮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以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 告》和《2017年半年度 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