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便利店商品展示管理

一、便利店布局和显示管理

1.便利店布局

(1)便利店应根据商圈的特点,客户结构,产品特点和公司的其他要求,调整商店空间,货架,服务设施等因素。

(2)便利店应根据顾客购物的趋势合理划分热点区域,中性区域和冷点区域,并结合各区域的特点进行产品展示和推广。

(3)便利店应合理搭建黄金通道,黄金通道双方应展示畅销,高利润的商品。

(4)便利店“金三角地区”应根据客户的出入境规则和集中度充分展示主推产品和冲动产品。

2.便利店展示管理

(1)便利店商品展示应按照统一要求实施,易于查看,易于选择,易于取放。

(2)商品陈列设施应稳固,安全,货物应整齐稳定;食品和非食品应分开展示,相互影响的商品应妥善分开。

(3)货架货物应展示齐全,确保前排货物不留空位,并按“先进”显示要求及时补充空缺。

(4)货架正面朝向客户,外包装顶部与上隔板之间应留有适当距离(3-5cm)以方便取用;孩子们的产品显示在较低的位置。

(5)便利店应定期检查产品的外包装和保质期,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展示;下层货架应展示易碎,笨重,厚重,低利润的产品,上层应展示较小的产品;食品(包括泵岛销售)应分类,分割,分区和分开存放(地面20厘米,墙壁10厘米)。

(6)高利润商品,冲动消费品和自有品牌应放置在货架的黄金展示线上。

(7)推荐产品,促销品和畅销产品原则上显示在终端框架上,并与跳卡和热销贴纸等价格警示设备一起使用。

(8)有条件的便利店应在商店橱窗外或商店入口两侧设置移动货架;移动货架上展示的商品和价格卡面对客户;每个移动货架应放置在不超过2种货物中。使用咬脚代码将放置产品的外边缘放置在移动架子的底部边缘之外;移动货架产品的高度不应超过扶手的高度。

(9)有条件加油站应显示在加油区泵站的两侧,商店橱窗外和商店内;堆叠(托盘)上显示的货物也应整洁,货物的外边缘应该是托盘的底边对齐;堆放货物(托盘)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加油区域表面1.2米,并应考虑托盘允许的承载范围;营业厅前面的堆放头(托盘)的高度应控制在腰围以下,以避免堵塞。大厅里的视线;堆栈的显示应基于畅销产品和促销品;必须清楚地标记堆叠(托盘)上的显示项目。

(10)根据操作条件和客户购买需求和习惯的变化及时调整商店的布局和显示,并相应地更新和维护“商店布局”,“商品列表”和“商品定位图”。如果进行促销活动,推出新产品,消除商品和季节性变化,应调整两个数字和一个表格。

(11)店员应随时清洁便利店货物,以保持货架和货物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