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君禾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0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04月0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5人(董事张君波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阿华先生出席进行表决),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董事陈东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未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张阿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佳伟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04月0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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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04月0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萧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推进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建成投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04月0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公司签署重大合同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君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萧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园顺利建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04月0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