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大火致13死9伤 责任人今受审

去年3月4号凌晨,彩云北路东盟联丰农产品商贸中心发生火灾,造成13死9伤。今天(6月28号)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六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指控三宗罪。

去年3月4号凌晨4点多,彩云北路东盟联丰农产品商贸中心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4人重伤、2人轻伤、3人轻微伤,烧毁55间商铺、28辆汽车,过火面积33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851.2万多元。

死里逃生

当天从火场死里逃生的蒲先生说,他在凌晨四点半时听到爆炸声,发现全家已经身陷火海。危急之时,他用一把菜刀将居住的铁皮棚砍出一个出口,全家才逃了出来。

蒲先生:“当时听到下面的声音,一下子爆炸的声音,然后那个爆炸声音大得不得了,就把人喊醒了,我还以为是地震,眼睛一睁开就看见外面是红的火光,火花很大,那个火起码冲了几层楼高。”

商户罗女士:“我去拿保险柜的钱,我老公拖着我走,说你是要钱还是要命,我保险柜也没有打开。”

商户罗女士:“可能十几万,差不多二十万。”

酒精泄漏引发火灾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2月底,商贸中心经营食用酒精的商户刘某打电话给高某购买酒精。高某联系了玉溪一家酒精经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某,从河口装载一车食用酒精运送给到商贸中心。酒精运到后,蒋某协助商户刘某卸载。由于卸载食用酒精所使用的防爆型饮料泵压力过大,导致输液管爆裂,酒精发生泄漏,部分酒精沿着斜坡流到了几米远处的一个岗亭底部,被岗亭内的火桶引燃,火焰回燃到卸载酒精的作业区,引发火灾事故。商户刘某在火灾中死亡。

侦查机关查明,事发商贸中心共有19栋建筑物,都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批验收,存在"三合一"违规情况。根据消防安全规范,经营场所不能兼有住宿、生活功能,特别是在商铺中生火做饭、用电取暖等。对于商户的这些违规行为,被告人杨某作为保安队长没有制止和上 。

六人被指控

公诉机关认为,市场管理方法定代表人周某、马某,安全生产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保安队长杨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当以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蒋某、高某、郭某违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应当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审理,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