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林语小区业主被“偷热”邻居家私装加压泵影响供暖温度

“为什么有的业主可以私自在家里安装加压泵,影响别人家正常供暖?”家住曲江林语小区的王女士对此十分不解,认为这是一种偷热行为。

王女士说,自己住在5号楼16楼,小区是第二年供暖,第一年暖气挺好,家里有二十五六度,很暖和,结果今年突然不行了,经常十八九度,有时候就20度多一点,家人觉得不习惯。多次向物业反映,物业人员也来户内查看过,但没什么效果。后来听说16楼有一户人安装了加压泵,结果就发现这户人家的出水温度比自家高得多,王女士认为这就是自己家里冷的原因,她表示也有同楼的人反映暖气不行,应该是安装压力泵后破坏了整栋楼的热力平衡。但是,物业一直没有采取措施,说人家在自家里安装的设施,物业也没有办法。“我们是一梯四户的房子,一户没有入住,另一户因为上一年度供暖不达标没有交暖气费,就剩下我们两户。”王女士认为,邻居使用加压泵就是导致自家暖气不热的主要原因,她曾经在业主群内@过该户业主,但没有得到回应,有一次要求进去看看也被拒绝了。“这个冬天太冷,经常有寒潮,家里这个温度真是令人不满意。”王女士希望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解决。

根据规定,用户不能擅自安装管道泵,个人面临处罚500-2000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用户不得有下列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管道中的热水、蒸汽;

(二)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等;

(三)擅自改动、破坏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或者开启锁闭阀;

(四)擅自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

(五)其他损坏供热设施或者影响供热与用热的行为。

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由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