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丨《谭谈交通》只是碰到了“黄灯”,谭乔不必太悲观
作为一档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拥有众多拥泵的交通普法类节目——《谭谈交通》最近好像摊上了大事。《谭谈交通》的主持人谭乔发布微博称,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不但有可能赔得连裤子都没了甚至还可能面临7年以下牢狱之灾。
让谭警官如此大惊失色的原因是,一家名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机构,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向相关网站提出了投诉,而谭乔自认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本人是著作权人。
如果真是这个逻辑,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谭乔赔偿数千万元并被判刑,确实都有可能。但实际上,《谭谈交通》碰到的并不是必须踩刹车的“红灯”,只是暂时等一等的“黄灯”而已,不必惊慌。
但这一著作权在对簿公堂时,能否获得法院支持,还要看谭乔提供的反证。众所周知,《谭谈交通》是成都当地电视台制作的一款交通栏目,著作权属于电视台无疑。即使谭乔本人无法提供反证,电视台提供录制节目的相关过程、人员、资料等证明并无难度。所以,《谭谈交通》的著作权之争看似险象环生,其实并无悬念,谭乔大可把心放到肚子里。
退一步讲,即使《谭谈交通》的著作权因各种原因易主,谭乔也不必太悲观。因为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其作为《谭谈交通》的主持人,在法律地位上属于著作权上的表演者。表演者对自己表演的作品,也拥有著作权,其在网上传播并不侵权。并且,《谭谈交通》著作权人不得侵犯表演者的权利,谭乔完全可以提起反诉。甚至对于其它所有传播《谭谈交通》的机构和个人,谭乔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谭谈交通》被下线只是暂时而已,这就像“碰到黄灯等一等”一样,很快就会过去。此事最值得警醒的,倒是知识产权领域的乱象。此前曾发生的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青花椒鱼等不当使用知识产权的问题至今仍让人记忆犹新。作为一家2018年成立的公司,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指控2005年成立的《谭谈交通》侵权?这是否有些滑稽,是否是又一起“蹭流量”、“赚眼球”或者“碰瓷”,值得相关部门深入调查。
另外,此事也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知识产权纠纷其实离我们并不远,我们有必要养成保存相关证据的习惯,以免发生纠纷时束手无措。当然,此事也说明,谭乔作为一个警官,对知识产权法律都不太熟悉,一般人更是陌生,加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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