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剂硫酸亚锡浙江制造基本要求

浙江制造企业应具备的基本要求

一、设计研发

1、应具备硫酸亚锡产品工艺设计能力。

2、具备根据产品市场需求和发展动态、不同技术要求对产品进行优化设计的能力。

二、原材料零部件

1、试剂硫酸应符合GB/T625—2007分析纯要求。工业硫酸应符合GB/T534—2014一等品要求,并增加还原高锰酸钾物质,高锰酸钾物质(以SO2计)≤0.005%。

2、锡锭应符合GB/T728—2010Sn99.90(AA)的要求。

3、生产车间用水应符合GB/T6682—2008中三级水规格。

三、工艺及装备

1、生产过程中的强酸性电解液采用密闭化管道输送。

2、水、硫酸等原料采用计量泵自动计量输送。

3、反应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控制。

4、原材料在装卸、贮存、生产阶段应防止泄露,并做好生产人员的安全防护。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雾和氢气,通过碱液吸收后安全排放,生产设施安全符合GB50058—2014的要求,三废处理符合GB/T31573—2015的要求。

四、检验检测

1、配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检测设备。

2、具备主要原料硫酸的含量测定和主要技术指标项目的检测能力。

3、具备生产过程中监控反应过程和产品出厂全项检测的能力。

五、质量承诺

1、在规定的包装、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原包装产品保质期24个月。

2、客户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及时为用户提供服务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