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一年拒不配合劳动部门调查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38539的网友留言反映: 烟台阳光泵业有限公司,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898号。拖欠工人工资一年以上,工资只发放到14年12月份,15年一整年和16年至今的工资分文没发。保险交到16年三月份。也向当地牟平经济开发区劳动监察部门举 过,但是劳动监察部门给企业老板打电话,通知了你家企业被谁谁谁举 了,之后就没有下文了。请求市领导给予帮助。
烟台市劳动监察处对此回复: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牟平区劳动监察处已立案调查。该单位拒不配合调查,牟平区劳动监察处已依法对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您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