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农民朋友,一笔与你有关的补助开始申 啦~
2019富阳区农林项目申 开始啦~
申 条件?
扶持重点?
补助标准?
小编这就为您奉上
《2019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林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
Q
申 项目都有哪些?
A
主要分三大类:1、农林产业发展项目;2、农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农林生态项目。
农林产业发展项目
1
农林产业发展项目
(一)申 条件
1、符合当地发展规划。与城市、城镇(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2、项目区土地或山林权属清晰,承包、转包周期较长。
3、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
4、项目立项要求新增投入10万元(含)以上。
(1)种植业
蔬菜类:集中连片20亩以上,区域食用菌种植场年栽培食用菌3万平方尺(万袋)以上。
茶叶类:集中连片,新种20亩以上,老茶园改造、建设30亩以上。
水果类:集中连片,设施型20亩以上,露地型50亩以上。
蚕桑类:集中连片20亩以上。
花卉、中药材:集中连片,设施型2000平方米以上,露地型20亩以上。
木本油料类:基地项目集中连片50亩以上;香榧良种新造林集中连片50亩以上,香榧良种苗必须为2+3以上嫁接苗或者5年生实生苗。
竹产业类:集中连片,毛竹林100亩以上,食用竹笋50亩以上。
(2)养殖业
畜禽类:生猪存栏200头以上;肉禽,快大鸡存栏1万只以上,放养肉禽存栏0.5万只以上;蛋禽,笼养蛋禽存栏2万只以上,放养蛋禽存栏0.5万只以上;种禽存栏1000套以上;羊存栏200头以上;兔存栏3000只以上;蜜蜂100箱以上。
水产类: 30亩以上。
山区、名品茶及其他名特优产品(如盆景等)生产基地、农(林)业综合基地单项产业、或有较好发展潜力的行业,经研究同意后规模条件可适当放宽。
(3)畜禽屠宰场提升改造
具备定点屠宰资质,近二年(2019-2020年)无拆迁计划。
(4)农机化促进工程
相应产业生产基地应达到一定规模,农机装备保障水平达到90%以上,并从上年度7月以来新增农业机械、设备和基础配套设施投入30万元以上,其中基础配套设施投资额须在项目总投资额的10~40%之内。
(二)扶持重点和补助标准
1、扶持重点
(1)种植业。重点扶持道路、沟渠、蓄水池、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和喷滴灌、大棚等生产性配套设施设备。
(2)养殖业。畜禽:重点扶持畜禽舍、管理用房及养殖设施、喂料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防疫设施等生产性配套设施设备。水产:重点扶持道路、塘堤护坡、塘堤加宽加高加固、管理用房及灌排水设施、渔业机械设备、渔业防盗设施等生产性配套设施设备。
(3)畜禽屠宰场提升改造。重点扶持屠宰设施设备购置、场区环境形象建设、环保设施投入、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信息智能化提升等。
(4)农机化促进工程。重点扶持常规农机装备、智能农机装备、基础配套设施等。
(5)因开展采摘游、农(林)业文化创意等休闲观光活动而建设的设施;因生产发展需要而建设的农产品初加工、贮藏等设施设备;安全生产所需的保障性设施设备;现代农林发展高标准规划制订;农事节庆活动及农产品宣传、营销等服务;物联网及信息技术等在农林产业重点生产环节、重点管理领域的应用等。
2、补助标准
对通过验收的农林产业发展建设项目,按核定设施设备投资额最高不超过35%、基础(沟、渠、路、坎、房等)设施投资额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补助。对入驻农创客小镇的企业申 产业类项目,补助标准在原有标准上提高20%。对杭州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类项目,按照上级标准执行。对特别重大农业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补助政策。
2
美丽农业建设项目
3、申 美丽农业产业园项目的,园区面积需达到100亩以上,项目新增投入需达到200万元以上;
4、申 创建美丽农牧渔场的,需具有一定规模,且项目新增投入需达到50万元以上;
5、申 村庄绿化项目,每个项目中绿化苗木投入不少于总投入的60%。
(二)建设重点和补助标准
1、美丽农业乡镇(街道)
建设重点:重点扶持道路、水利、电力、公共服务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业生产设施、服务设施;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农业信息化和农村电子商务;农业园区环境绿化、美化;其他规划设计、宣传策划、政策处理等。
补助标准:对达到建设要求并通过验收合格的美丽农业乡镇(街道)项目,综合建设投入、省市资金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
2、美丽农牧渔场
建设重点:重点扶持农业基础设施、生产设施、服务设施建设;体现农事特色的科普宣传、生态景观等;休闲农业观光体验设施,包括门台、廊道、观光亭等;对现有生产管理用房改造、美化;生态处理设施及生态消纳地;场地整理清洁,场内环境洁化、绿化、美化;其他规划设计、预决算编制、审价(计)、宣传策划等。
补助标准:对达到建设要求并通过验收的美丽农牧渔场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规划编制,给予不超编制费总额50%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村庄绿化
建设重点:实施绿化工程及其配套的基础建设,打造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系统公共绿化,包括村内外景观公园绿化,水边、路边以及镇、村周边等公共活动场所的绿化。
补助标准:对达到建设要求并通过验收的村庄绿化项目,根据审计审价结果,绿化苗木投入按实补助,基础建设按照不高于审定投入(工程审计价)50%的标准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4、富春山居美丽农业产业园
建设重点:重点扶持道路、水利(沟、渠、排灌系统)、电力、公共服务等农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农业生产设施、服务设施;科普宣传、生态景观等;与休闲农业观光点相配套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新品种种子种苗;农业生产环境(包括现有生产管理用房)改造,各类线杆、广告、标牌整理,场区清洁、绿化、美化等环境提升;其他规划设计、预决算编制、审价(计)、宣传策划等。
补助标准:根据建设质量和投入,按照核定投入(工程审计价)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按照创建要求开展的规划编制且通过评审的,一次性补助规划设计总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
农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
申 条件
(一)粮食(旱粮)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项目
1、符合规划要求。申 建设的粮食(旱粮)生产功能区必须是完成验收并发文认定满4年(含)以上的,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具有一定规模。水田类相对连片面积达300亩(含)以上、旱粮类相对连片50亩(含)以上。本级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达到杭州市要求,水田类相对连片面积达500亩(含)以上、旱粮类相对连片100亩(含)以上,经杭州市农业局认定通过,可上升为杭州市级粮食功能区。
3、耕地利用率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年农田复种指数180%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季种植粮食作物;旱粮生产功能区全年至少种植一季旱粮作物。
4、区位优势明显。粮食生产功能区所在区域应属于当地粮食主产区,交通相对便利,农户集中,示范带动效果较好;旱粮生产功能区所在地交通相对便利,示范带动效果较好。
5、当地政府重视。当地政府重视,项目实施有扎实的保障措施,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基础较好。
(二)农田提升工程示范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1、具有一定规模。平原区水田、旱地连片500亩以上,或区域性面积800亩以上。山区(半山区)水田、旱地连片150亩以上,或区域性面积400亩以上;垦造耕地连片50亩以上,或区域性面积100亩以上。
2、措施可行有效。项目区低产因子明确,工程、农艺、生态措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项目实施后能显著改善农田面貌,提高复种指数,增强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三)防火林带建设和散坟墓区生态化改造项目
新建、改建防火林带以及已建设的防火林带和散坟墓区生态化改造项目的后续清理抚育和耐火树种补植。新建、改建型防火林带应设置在山脚、山脊、散坟集中区域及公墓上方或者四周,涉林道路两侧、涉林重要设施及居民点周围。同时在部分防火重点部位增设森林消防蓄水桶、森林防火宣传电子装置、告示牌等设施。
(四)“一高五小”山地抗旱建设项目
主要是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设、森林消防蓄水桶设置以及森林消防泵等消防设备的合理配备。
1、蓄水池和蓄水桶设置位置应在人为活动频繁的火灾多发、易发区和资源优势明显的部位。优先安排坟山墓区火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部位。
2、在突出防火功效的同时,尽量兼顾林业生产和生态公益林抗旱需要,发挥项目建设的最佳效益。
(五)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项目
在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中基础条件较好、农业面源污染比较严重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农田生态沟渠建设工作,打造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降低水中氮磷含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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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重点(建设要求)和补助标准
(一)粮食(旱粮)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和农田提升工程示范项目
扶持重点:
基础设施提标改造:重点扶持节水灌溉、沟渠及配套设施、旱地微蓄微灌设施、排灌泵站等水利设施的新建和改造;田间机耕路(宽度5米以内)、作业道、农机下田坡、山区防兽害拦阻设施,农电输电线路、变压器等农业安全用电设施等;
配套服务设施:包括水稻育秧、稻谷烘干、稻米储藏加工和包装等设施;功能区环境提升、农旅融合等配套设施。
补助标准:
根据粮食为国家战略性物资的特性,按照因缺补缺、全面完善的原则,对功能区内的农田基础设施提标改造,通过验收后,根据其核定投入(工程审计价)全额进行补助(每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元);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核定投资额给予80%的补助。
(二)农田提升工程示范项目(中低产田改造)
扶持重点:
重点扶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和修复,田间主工程为排渠、灌渠机耕路(宽度4米以内)、溪堤兼机耕路及附属配套工程(机埠、堰坝、机耕桥、人行便桥、水塘整治、蓄水池、下田道、涵洞等)等。
补助标准:
根据粮食为国家战略性物资的特性,按照因缺补缺、全面完善的原则,对提升区内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验收后,根据其核定投入(工程审计价)全额补助,规划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标识费等根据计划补助资金余额适当补助。
(三)防火林带建设和散坟集中区生态化改造项目
建设要求:
1、新建型防火林带建设宽度20米,不低于15米。改建型防火林带重在劈抚,除20米宽度防火带区域劈抚,散坟及公墓区域内也需要劈抚清理杂草灌木。已建设防火林带和生态化改造公墓、散坟集中区内要全面清理重新生长的易燃杂柴杂草及地表枯枝落叶等可燃物,保持林带和区域内地表清爽整洁。对林带或改造区域内缺株断带、空缺范围,根据适地适树原则,补植2年生以上优质种苗耐火目的树种,补植密度2米×2米,每亩167株。
2、添置森林消防蓄水桶、森林防火宣传电子装置、告示牌等设施。
补助标准:
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的,改建型防火林带、已建防火林带和散坟墓区的劈抚清理抚育按照650元/ 亩标准补助,补植耐火树种的,再按实际用苗给予5元/株补助,最高不超过835元/亩;新建型防火林带按照2100元/ 亩标准补助(包括用苗成本)。
1、森林消防蓄水池净蓄水量不少于5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不渗漏,顶部加盖密封,设有可便于高压水泵抽水的取水孔。同时设有进水管、出水管、溢水管、排空管等配套设施,出水管口要求安装消防65内卡接头,平时确保足量蓄水。
2、添置森林消防蓄水桶、森林消防泵等消防设备。
补助标准:
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的,对蓄水量不少于50立方米且受益面积达到相应要求的按照4万元/只标准补助,森林消防重点部位专用蓄水池(桶)、电子 警装置等按实全额补助。
每条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长度原则上在1千米以上,平原地区的农田有效覆盖面积在600亩以上,山区300亩以上,沟渠须植生材料改造,设置反硝化除磷装置、生态浮床、水质监测等装置。
补助标准:
按照核定投资全额补助。
农林生态项目
(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养殖场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并落实相应生态消纳地。
2、水产养殖生态防控项目。集中连片30亩以上。
(二)农林牧废弃物综合利用
1、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养殖、种植主体按照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循环发展要求,建设畜禽粪便收集处理、有机肥加工、沼气工程、沼液就地或异地配送消纳等节点工程,配置收集、运输、储存和监控等设备,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其中年运输沼液、沼渣需1万吨以上,采购本行政区域内畜禽粪便为原料加工商品有机肥,年利用量在5000吨以上。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为方向,推动主体直接利用或建设秸秆收集利用中心,配置秸秆还田机械及固化成型、食用菌生产、收集储运、秸秆混合煅烧制作生物质肥料等设备,实现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其中年秸秆机械化还田量要求在100亩以上,年收集本区农作物秸秆在1000吨以上。
3、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和处置项目。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农林牧废弃物回收处置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农林〔2018〕262号)执行,其中对本区行政区域内废弃农膜和化肥袋回收处置需在100吨以上。
(三)林区道路建设项目
1、林区道路硬化工程。受益森林面积200亩以上,道路硬化起点长度1公里以上,且受益林区为经济林、竹林经营区、林业观光园区、森林公园等林业产业和生态保护重点发展区域,符合林业生产、森林消防、森林保护、森林旅游等综合用途。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栖息地、地质灾害性危险性评估结论为“危险区”区域及山体坡度在36度以上的生态系统极度脆弱区域禁止申 林区道路硬化工程;严格控制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区申 林区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区域必须取得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2、登山道路新建及修复提升工程。道路起始长度1.5公里以上,新建工程要求区域内自然环境优美,山水特色鲜明,乡土风情独特,有一定历史人文基础,适合登山户外运动需求;修复提升工程要求为已具路基基础的登山古道,且知名度较高、口碑好,条件相对成熟的登山道路。重点支持有特定人文典故和森林旅游开发潜力的山道,充分挖掘森林文化,满足市民户外运动需求。
(四)营造林项目
1、彩色健康森林建设。建设林地宜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在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江河两侧、城镇周边等区域沿线选择;面积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
2、木材战略储备林(珍贵树种基地)。原地类为宜林地、无立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火烧迹地及采伐迹地。或原地类为珍贵树种天然次生林、低质低效且立地条件较好的林分,通过抚育间伐、补植补造等改造措施,定向培育珍贵树种天然混交林。造林面积相对集中连片30亩以上;
3、森林抚育。抚育范围主要为国有林(包括公益林、商品林)、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省级以上公益林,重点安排松材线虫病危害林地,优先安排通道沿线、江河两侧、森林公园、风景区、城镇周边等重要地段及国有林场中幼林抚育。相对集中连片,每个作业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0亩。
4、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支出。主体为辖区范围开展公益林管护的单位。
(五)湿地生态修复项目
主体为本区范围内纳入湿地保护名录的湿地及湿地公园。
(六)古树名木保护项目
主体为本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管护单位。
(七)亚林所战略合作项目
1、橡树特色景观基地建设。
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方便的城区周边低丘缓坡山地或富春江沿线;土地或山林权属清晰,国有或集体优先,其他性质流转承包周期较长且公益属性强。要求项目区总规划面积300亩以上,核心区建设面积150亩以上。
2、一亩山万元钱创新模式示范。
围绕区域经济和林业产业发展需求,与亚林所开展“一亩山万元钱”创新模式示范基地建设合作。重点以毛竹笋用林、雷竹退化改造、香榧、油茶等高效栽培提质增效和林下套种中药材等林下经济项目,山核桃、薄壳山核桃、甜柿、油橄榄等良种引种示范项目。要求建设规模集中连片50亩以上。
1、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重点扶持畜禽污水达标排放处理设施和沼气池、储肥池、田间池、输肥管网、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排灌机械等设施设备。
2、水产养殖生态防控项目。重点扶持污水处理设施、水质调控机械、沉淀池、曝气池等设施设备。
3、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在富春江两岸、主要河流沿岸、饮用水源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等设置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
补助标准:
对通过验收的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生态防控项目,根据其核定总投入的6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一次性补助总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主要对监测所需的设施设备和运行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二)农林牧废弃物回收处置及综合利用
扶持重点:
1、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循环发展要求,建设畜禽粪便收集处理、有机肥加工、沼液就地消纳或异地配送消纳等节点工程。实施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的主体。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直接秸秆还田的种植大户和建设秸秆收集利用中心或者配置秸秆还田机械及固化成型、食用菌生产、收集储运、秸秆混合煅烧制作生物质肥料等设备的企业。
3、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项目。对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回收和处置的,重点对回收、储存、处置等环节。
4、废弃农膜和化肥袋回收处置项目。重点对废弃农膜和化肥袋进行回收和处置的企业。
补助标准:
1、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对沼渣沼液运输和生产企业采购本区内畜禽排泄物为原料加工有机肥的,最高不超过20元/吨;对新建成运营的有机肥生产企业,给予总投资25%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沼肥物流配送所购置的沼肥运输车辆等给予适当补助;对种植基地重点扶持沼肥存储池、污水泵、沼液输送管道等储肥用肥设施,对建设投入给予适当补助。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对实施秸秆粉碎还田的实施主体,给予30元/亩补助;对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给予100元/吨补助。
3、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项目。农药废弃包装瓶回收,按照规格300ml(含)以下0.4元/个、规格300ml以上0.9元/个的标准补助;废弃农药袋回收,按照规格50克(含)以下0.1元/只、50克以上0.2元/只的标准补助;废弃农药针剂回收,按照0.1元/支的标准补助;特殊规格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按照重量每1元/100克的标准补助。回收工时和保管费用按上述回收补助标准的25%计提,支付各回收点的回收工时和保管费用。收集整理仓储等费用,按回收补助标准的25%计提,支付收储单位收集、压缩打包整理、仓储及保管等费用。回收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费(含运输费)按照与无害化处置单位签订的协议结算。
专用设施设备购置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设专用防渗防漏仓库,购置专用打包压力压缩机、叉车等特种设备, 经批准后,依据相关产业政策补助。
其他工作经费:回收标记、回收袋、防护用品、台账资料费、回收标牌费、宣传培训费等由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结算补助。
4、废弃农膜和化肥袋回收处置项目实施试点补助。对废弃农膜和化肥袋回收处置的实施主体,给予500元/吨补助。
(三)林区道路建设项目
扶持重点:
1、林区道路硬化工程。重点扶持林道路面、边沟等混泥土浇筑硬化工程建设环节。
2、登山道路(含古道)新建及修复提升工程。新建项目重点扶持道路建设、古道修复、道路沿线林地清理、标志牌设置及珍贵树种挂牌等环节。修复项目主要扶持经认定的全区十大登山道的日常维护。
补助标准:
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的,林区道路路面硬化项目按照核定投资额70%的标准补助,对沿路安全护栏、标识标牌给予适当补助;登山道路(含古道)新建和提升项目按照核定投资额70%的标准补助;登山道路养护以2015年评选的全区最美十大登山道路为基础,按照每年不超过3万元/ 个的标准补助。
(四)营造林项目
1、彩色健康森林建设
建设要求:根据不同林龄、林分特点、立地条件等,采用减针促阔,减针补阔、适度间伐,补植阔叶树种等建设方式,使其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造林补植以斑块或带状为宜,使用一年生以上苗。具体建设要求以设计文件为准。
补助标准: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的,在上级补助基础上,区本级按照300元/亩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
2、木材战略储备林(珍贵树种基地)
建设要求:人工规模造林与定向培育补植过程中,珍贵树种使用数量不少于每亩60株;落叶珍贵树种为主的,须配置常绿珍贵树种1种(含)以上进行混交。具体建设要求以设计文件为准。
补助标准: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的,按照1500元/亩的标准补助。
3、森林抚育
建设要求:技术标准具体按《森林抚育规程》(GB/T15871—2015)规定执行。抚育作业后,商品林郁闭度不得低于0.6,公益林郁闭度不得低于0.7,林分平均胸径不得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抚育材及抚育剩余物应采取堆集、平铺或运出等适当方式予以处理,人为活动较多区域必须清理运出林地。
补助标准: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的,按通过验收面积和当年上级下达补助金额确定补助标准(需扣除间接费用),在上级补助基础上,区本级按照150元/亩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毛竹低产林改造按照3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4、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支出
扶持重点: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支出,包括扑火装备物资购置、防火设施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护林考勤系统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支出,用于药剂、药械购置和除害处理等支出;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支出,用于森林资源分类监测和生态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处理、建档,监测仪器设备购置等支出。
补助标准: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的,给予适当补助。
(五)湿地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内容:重点对湿地进行土方回填,种植草皮、树木、水生植物等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工程,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等;建立湿地生态监测站,定期监测湿地水分、土壤因子及动植物种群动态变化。
补助标准: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的,按照核定投资额60%标准补助,其中由村级集体承担的,实行全额补助。
(六)古树名木保护项目
建设内容:重点对急需保护的古树进行砌坎培土、布置围栏、设立树牌、加强养护复壮、支撑加固、病虫害防治、装置避雷针设备、健康监测、堵洞修补、整枝修剪、防止火灾等相关保护措施。
补助标准:纳入省级古树名木保护对象的,按照不超过2.5万元/株标准补助,纳入区本级古树名木保护对象的,按照不超过1.5万元/株标准补助。对涉及古树名木修枝和应急处理的,按照不超过0.3万元/株标准补助,由乡镇街道统筹。
(七)亚林所战略合作项目
1、橡树特色景观基地建设
建设内容:规划建设以橡树(壳斗科栎类彩叶树种)为主的特色平原景观科普基地,搜集保存20个以上优质橡树种质资源并进行挂牌科普展示;配套园路等休闲设施,建成城乡一体的彩色平原森林景观。扶持重点包括特色苗木引种、配套设施建设、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费等。
补助标准:参照村庄绿化项目标准,达到建设要求并通过验收后,根据审计审价结果,绿化苗木投入按实补助,基础建设按照不高于审定投入(工程审计价)50%的标准补助,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00万元。
2、一亩山万元钱创新模式示范
建设内容:重点实施毛竹笋用林丰产基地、雷竹退化标准化改造示范基地,毛竹、香榧、油茶林下套种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山核桃、薄壳山核桃、甜柿、油橄榄等良种引种示范基地等一亩山万元钱创新模式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扶持重点包括高效栽培基地标准化技术措施应用(深翻垦复、施肥、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等),林下经济重点扶持套种苗木费及劳务等,良种引种重点扶持良种苗木及造林劳务费,以及技术指导费用等。
补助标准:按总投资7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
项目申 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 必须围绕现代农林产业发展,择优选择一批规模大、示范性强、可持续发展的项目,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要求进行建设,注重项目的实际、实用、实效,确保项目绩效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内容必须详实、建设规模适度、工程量和投资测算准确、自筹资金落实、建设起止时间明确,项目建设能按时完成。项目涉及占地的,前置条件必须办理好设施农用地、林地占用等相关审批手续。
二、项目申 主体
以农(林)业企业(企业注册地要求在富阳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林)业科研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为建设主体。
三、根据《富阳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富环发〔2016〕79号 富农林〔2016〕416号)要求,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畜牧类项目不予申 立项和资金扶持;对畜禽养殖限养区内的畜牧类项目,严格控制立项。畜禽养殖基地申 畜牧类项目须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符合本区畜禽养殖规范,其中生猪养殖场(户)原则上仅限于经农业、环保部门验收通过的保留生猪养殖场(户)。
四、同一申 主体原则上限 一个项目,已享受过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 ,近两年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产品抽样不合格且经查实使用违禁药品或非法添加剂、拒绝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审计等部门检查发现违规且处理的、已立项未开展项目建设(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等申 主体一律不予立项。
五、区级重点项目和杭州市级以上农林产业发展类有关项目实行竞争性分配。
六、项目补助标准
按照《杭州市富阳区农林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富农林〔2018〕261号)执行。
七、项目申 材料和上 时间。
区财政农林专项资金项目采取网上申 和书面资料 送相结合的申 方式。
(1)网上申 。登录“富阳区支农项目库系统”进行项目申 (可前往当地乡镇(街道)咨询)。
(2)书面 送。项目建设单位根据《2019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林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填 《2019年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农林专项资金项目申 表》,并提供其他相关申 材料,经项目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同意后,向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街道)申 ,由当地乡镇(街道)负责初审,择优推荐并汇总统一上 区农业和林业局产业发展科。申 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装订)。注:业主申 项目必须经乡镇 (街道)审定,不得直接上 区农业和林业局。
联系方式:裘雪龙、倪小明,63326644,63373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