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突发情况,保安怎么办?

安全维护队员共同职责

一、在管理处的领导下,做好辖区治安消防、车辆交通安全工作,保证辖区财产安全,秩序井然。

二、熟悉辖区的环境情况,做到勤巡逻、勤检查。

三、熟悉掌握辖区消防设施布局,并熟练地使用消防器具,加强自防、自救意识,遇火警及时 消防部门及管理处,并做好准备工作,按《火警处理程序》和《消防救生操作程序》,参加扑救。

四、遇突发性的治安事件、刑事案件,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 告公安机关和上级领导。

五、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六、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受损时,视情况处理,并向上级汇 。

七、严格遵守上下班及值班纪律。做到仪容整洁,文明执勤,处理问题时分析原因,坚持原则,以理服人,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要认真做好当班记录。

八、对各类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保证辖区内道路畅通,维护交通秩序和辖区公共秩序,提醒经营者做好自我安全防范工作和门前三包工作。

九、实行 24 小时巡逻值班制度,按时开闭门岗。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十、有礼貌地查询夜间门岗关闭后的访客,如有怀疑应进行处理,出入辖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检查,做好记录。谢绝营运出租车进入辖区,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辖区内。

十一、积极参加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

十二、熟悉掌握辖区智能化设施的正确使用。

十三、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维护队员的良好形象。

十四、做好每日工作记录。

安全维护队员共同守则

一、执勤时不准擅离职守,巡逻时不准离开规定地域。

二、不准在执勤时坐卧、依靠、打盹、闲谈、吸烟、唱歌、吹口哨、吃东西、看书 、听收(录)音机和乱写乱画,不敞胸露怀,不歪戴帽子。

三、不准刁难业主和戏弄智商低下者。

四、不准私自进入业主室内。

五、不准损坏公物和花草树木。

六、不准玩耍执勤器材。

七、不准利用执勤之便,擅自动用和侵占公私财物,更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和收取小费。

八、不准泄露企业资料秘密。

九、不准擅自处理境外和港、澳、台人员的涉外事件。

十、不允许打人、骂人、吵架,但不放过一个违纪者和坏人,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十一、积极协助公安部门依法办案。

安全维护队员权限

一、有权制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及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权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和罚款的权力。

二、对发生在辖区内刑事案件或重大案件,负责保护现场、维护秩序、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三、在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时,安全维护可以配备和使用非杀伤性防卫械具。

四、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人,安全维护员有权拦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罚款、裁决等处罚的权力。

五、对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 复,可采取正当防卫。

六、对携带和运送可疑物品,身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 请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但无权侦查、扣押、搜查。

七、对出入辖区的可疑人员、车辆及所携带、运载的物品,按规定有权进行验看有效证件及盘查物品。

八、按规定有权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辖区内。

九、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他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的向领班或上级领导 告(制止违章要先敬礼)。

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

十一、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业主(客户)进行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的宣传,协助业主(客户)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业主(客户)提醒,协助整改。

安全维护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公安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条例。

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三、熟悉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实行 24 小时值勤巡逻制度。

五、负责维护辖区公共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六、密切联系辖区内客户,搞好群防群治。

七、巡视辖区安全,并做好记录。

八、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九、及时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

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值班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避免因岗位、岗次不清引起的误岗、漏岗等工作失误,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维护实行 24 小时轮班值班制度。

二、各班组的安全维护员必须按照部门编排的安全维护岗位安排表上岗工作。并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喝酒。巡逻人员要依时巡查,提高警惕,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三、当值人员发现情况时,应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时 告领班:

1、 告时简要说明事发地点、性质、人数和特征等。

2、及时劝阻和处理在辖区内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和事件。

3、遇紧急事件及重大事故应 告管理处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4、涉及刑事及重大治安、消防的事件,及时 公安及消防部门处理。

5、在当值期间发生的问题尚未处理完毕,须在交接班登记簿上做好记录交待。

交接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物业管理的质量,必须加强交接班制度。

一、按部门规定时间做好上岗前准备,按交接程序进行。

二、交班的安全维护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待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记事本向接班安全维护人员交代,移交清楚。

三、接班安全维护人员接收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安全维护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安全维护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安全维护人员承担责任。

四、双方检查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是否正常,如果损坏及时上 ,然后进行岗位遗留问题的交接处理和登记簿移交。

五、所有交接事项交代清楚后,交班安全维护人员在离开岗位前在交班前登记本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及时与对方取得联系,但不得下岗,如出现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七、交班人员应负责做好值班室周边的卫生工作。

巡逻值勤制度

一、辖区实行定时和不定时的巡逻。

二、巡逻期间必须随身带对讲机、工作手册、笔,夜间必须要佩带警棍,并对发生的情况向值勤室汇 并作好记录。如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认真填好值勤记录、巡逻记录。

四、上班时间不准睡觉、打瞌睡及干工作无关的事。

五、在骑自行车巡逻时,要注意安全,随时留意身边的一切。

六、各楼宇电子门一律关闭管理,必要时为业主提供服务。

七、遇到业主投诉时,按《首问责任制》办理。

八、巡逻时发现业主乱搭,乱占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解释不听劝阻,及时 告上级。

器械使用规定

一、警棍是安全维护人员执勤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安全维护人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给他人。

二、当值安全维护人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右后侧。

三、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四、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说话。

五、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胁的情况下,安全维护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六、当值安全维护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要照价赔偿。

七、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 告,应负责赔偿。

对讲机使用规定

一、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二、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持机人应立即向领班 告,由部门主管检查后交有关部门维修,严禁自行拆修。

三、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

四、严格按对讲机充电程序充电,以保障电池的寿命、性能和使用效果。

五、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 告当值领班。

六、领班负责检查所有对讲机,并督促安全维护员注意使用方法及操作事项。

巡更器使用管理规定

一、巡更器是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对巡逻工作起监督作用。

二、每次使用巡更棒,须在登记表上登记签名。

三、爱护巡更器,严禁擅自拆卸,不得将其作敲击工具或随意碰撞,要轻拿轻放。

四、使用巡更器的巡逻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线路进行依序巡逻打点,否则巡更器将会出现错误或无记录。

五、各部门按规定时间将巡更棒内存信息及时输入电脑储存、并检查记录情况。

六、巡更器使用时出现故障,应立即 告当值领班。

七、在巡更器出现故障不能使用时,应采用《巡逻时间地点记录表》 更登记方法。

八、巡逻打点过程中,遇特殊情况或出现其它原因超过打点时间正常分时值,必须做好记录,并在《值班巡逻日记》中写明情况及原因,便于检查;否则作误岗、漏查处理。

消防知识培训制度

一、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二、对新入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培训率要达 100% 。

三、对员工的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2、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

3、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四、安全维护员、重点岗位员工等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

五、管理处每年至少两次对客户开展消防宣传,宣传内容包括:

1、辖区防火工作的各项规定;

2、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3、消防应急通道位置及紧急情况时的疏散方法。

动火作业规定

一、在辖区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前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

二、管理处接到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

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方可作业。

四、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后才能离开现场。

消防器材检查、使用规定

一、消防设施、器材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二、每月对消防栓、消防泵、箱体、门锁、阀门、应急灯、水带、水枪、管道等配套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清点、登记、存档。

三、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消防板手存放在显要位置,以便随时备用。

五、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禁止挪用、丢失消防器材,改变消防器材摆放位置,严禁损坏消防设施、器材。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一、遇有突发事件发生,所有员工必须服从领导的指挥调动。

二、发现可疑情况或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及活动,应立即 告安全维护领班或管理处主任。

三、发生偷窃、抢劫、凶杀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 告当地公安机关、管理处主任,同时保护现场,除紧急抢救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四、当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案件时,有关员工应积极配合,正确提供情况。

五、发生火警火灾时,除立即 告消防部门外, 告安全维护领班或管理处主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参加扑救火灾。

六、发生重大或突出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领班部门主管应立即到现场处理。

七、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将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和详细处理过程及结果以书面形式 项目区域,项目区域三日内将事件处理情况上 物业部。

灭火器管理、使用规范

● 管理规定:

一、在紧急情况及消防状态下使用。

二、管理处负责灭火器的管理、换药剂、验收等工作。

三、员工不得随意乱动、搬离或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存放的灭火器。

四、灭火器更换药剂后并在灭火器的瓶身上贴上标志和编号,并标明更换日期。

五、在消防检查中,要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失效或损坏的灭火器,并在灭火器瓶上注明失效日期。

● 使用规范:

一、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使用时将灭火器拿到距火点的有效距离处。

2、取出喷管,伸展胶管,人在火焰上风位置,用手拉开喷枪开关插销,一手紧握喷管,一手压下阀门手柄,对准火焰根部,直到将火扑灭。

二、注意事项:

1、灭火时,切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

2、灭火器一经开启后,不能保存,重新灌气后才能保存使用。

消防 警信号处理程序

一、消防监控中心当值监视人员收到消防 警信号或电话 警时:

1、用对讲机通知巡逻安护人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2、即时向当值安护领班 告,讲清 警地点。

3、将监控镜头定在 警楼宇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安护领班 告。

二、巡逻安护人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监视人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 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1、 警地点在停车场等公共地方,直接进入 警地点检查。

2、 警地点在客户单元内,先按门铃,向客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入 警地点检查。

3、 警地点在街面商铺,与商铺客户一起进入 警地点检查。

4、 警地点在客户单元或独立商铺且上锁,即时 告当值安护领班,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安护领班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或 火警119。

三、当值安护领班接到消防监控中心监视人员 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 警地点现场检查。

1、经到 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 ,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监视人员复位,向客户解释清楚,致歉后方可离开。

2、 警地点在客户单元内或独立商铺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应请示管理处主任是否 警,并由服务中心通知客户。

3、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即刻 告管理处主任并 火警119,按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四、消防监控中心当值监视人员收到当值安护领班指令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火警处理程序

一、接到火警或发现起火的人员,首先确定现场火灾性质,用对讲机或其他最快的方式通知安护领班或监控中心,说明起火的准确地点和起火的性质。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二、管理处接 后应马上通知监控中心、当值安护领班、当值工程人员、管理处主任,并根据主任的指示,拨打119 警电话。

三、管理处主任接 后,马上通知管理处所有义务消防队员,除值班的人员外,携带灭火器械以第一时间赶到火警现场,组织指挥灭火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四、如火势扩大,全体员工要各司其职。工程人员应关闭区域电源,将有关电梯停在首层;监控人员将监控镜头定在起火楼宇密切监视,随时将情况 告上级主管;安护领班指挥安护人员维护辖区秩序,指挥疏散人员离开火灾现场,并提防坏人“趁火打劫”,控制好辖区出入口,保证其畅通,清除路障,指挥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辖区,等待引导消防队到火灾现场。

五、如出现人员损伤,应通知医疗部门(急救电话:120)并积极组织救援。

六、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现场,直到消防队的消防调查完毕,并尽快将火灾有关情况的 告送交有关负责人。

失火事故调查程序

一、火灾扑灭后

1、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对现场拍照。

3、协助消防部门到场调查失火原因。

4、向受影响客户解释、致歉。

5、安护组做好事故记录。

二、常见失火原因

1、未熄灭的烟头。

2、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当。

3、用电不当,产生火花。

4、电器产品不合格。

5、货物长期堆积自燃。

三、事故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处存档,一份 项目区域办公室。

罪案现场处理程序

一、如发现歹徒正在作案时,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设法制服、阻拦歹徒,并召集各岗位安护人员配合。

二、同时迅速向领班和公安机关 案,简要说明事发地点、性质、人数、特征。

三、如事后接到 案,则保护好案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收集证物和线索。

四、如有伤亡人员应做好通知抢救工作;对明确已死亡的,应 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五、案发时,各岗位安护人员要加强戒备,对外出人员、车辆逐一检查登记。

六、登记发现人和事主的情况,抓紧时机向发现人和周围群众了解案件、事故发生、发现经过,并做好记录。

七、案发时的现场人员一律不能离开,等待公安人员询问。

八、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汇 案情,协助破案。

发生盗窃处理程序

一、巡查发现或接 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或其他方式尽快召集各岗位安护人员配合并 管理处,简要说明现场情况。

二、管理处接 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盗窃分子,连同物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如果是盗窃发生后才发现的,立即 告管理处及公安机关,同时保护好案发现场,重点是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爬过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不能擅自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四、对重大案发现场或事件中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可将事主的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作详细 告。

五、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公安机关处理。

抢劫事件处理程序

一、在执勤中遇到犯罪分子公开使用暴力进行打、砸、抢、强行索取他人钱财时,应迅速制止,同时呼叫附近安护人员和周围群众一起制止犯罪,并立即 警。

二、如劫匪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的方向,并立即组织群众堵截;如驾车逃跑的,应记下车牌号码并 警,马上拦车追堵。

三、保护抢劫现场,不要让群众进入现场,如现场在交通要道或公共场所人多拥挤的地方,无法将证物留放原处时,要收起交公安机关。

四、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做好记录并提供给公安机关。

五、事主或在现场群众若有受伤的,要立即送附近医院并作 告。

斗殴事件处理程序

一、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冲突或争吵。

二、巡查发现或接 有斗殴等暴力事件,马上用对讲机或其他最快的方式 告管理处,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积极果断劝阻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三、管理处接 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安护人员立即到场制止,如场面无法控制,应尽快 警。

四、斗殴事件中如辖区的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五、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窃财物。

七、劝离围观群众,保证辖区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八、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通知抢救工作。

可疑人员的处理程序

一、先观察1—2分钟,然后上前盘问,注意对方的神态,如有异样,及时通知所在业主或住用人及安护人员。

二、对可疑分子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及时与各岗位安护人员联系,掌握可疑分子在辖区内活动情况,防止其破坏或造成其它意外事故。

三、若发现可疑分子与公安部门通辑的三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可采取措施,将其送至公安机关。

酒醉和精神病者闯入的处理程序

一、稳定其情绪,防止做危害他人安全或财产的行为,并引导其离开辖区范围。

二、及时通知酒醉者、精神病人的有关单位或家属,让他们领回,并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

三、若酒醉或精神病人有危害保卫目标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可将其强制送到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