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镇中心卫生综合楼—住建局消防验收问题及解决办法
该卫生中心综合楼地上6层,建筑面积6583.88㎡,建筑高度23.55m,耐火等级二级。设有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自动 警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
消防验收存在的问题:
问题1:设计要求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楼梯间窗现场安装为不可开启固定窗,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图纸要求:
图纸设计说明
图一
图二
规范依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4.3.3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置在外墙上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储烟仓以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的自然排烟窗(口)可设置在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
2 自然排烟窗(口)的开启形式应有利于火灾烟气的排出;
3 当房间面积不大于200㎡时,自然排烟窗(口)的开启方向可不限;
4 自然排烟窗(口)宜分散均匀布置,且每组的长度不宜大于3.0m;
5 设置在防火墙两侧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正确做法:根据规范及图纸、设计说明的要求将固定窗改为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2㎡,顶层不小于1㎡。
问题2:一二楼门厅装修时,大理石将排烟口遮掩,并且楼顶未安装排烟风机,无法实现此区域机械排烟。
图纸要求:
一二楼大厅排烟图
规范依据:按照《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4.4.12 排烟口的设置应按本标准第 4.6.3条经计算确定,且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除本标准第4.4.13条规定的情况以外,排烟口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烟口宜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2 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
3 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小于50㎡时,可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排烟量应按本标准第4.6.3条第3款计算。
4 火灾时由火灾自动 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5 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6 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最大允许排烟量,最大允许排烟量应按本标准第4.6.14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7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正确做法:将一二楼大厅排烟口处的大理石切除掉,并且在楼顶处安装设计要求的排烟风机。
问题3:现场安装有自动喷淋系统,却未安装湿式喷淋系统 警阀组。
图纸要求:
喷淋图纸设计说明
喷淋干管系统图
规范依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6.2.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 警阀组。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 应设独立的 警阀组。水幕系统应设独立的 警阀组或感温雨淋 警阀。
6.2.2 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 警阀组,其控制的洒水喷头数计入湿式 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总数。
6.2.3 一个 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2 当配水支管同时设置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洒水喷头时,应将数量较多一侧的洒水喷头计入 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总数。
6.2.4 每个 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洒水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6.2.5 雨淋 警阀组的电磁阀,其入口应设过滤器。并联设置雨淋 警阀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 警阀控制腔的入口应设止回阀。
6.2.6 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 警阀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m。设置 警阀组的部位应设有排水设施。
6.2.7 连接 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6.2.8 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墙上;
2 与 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正确做法: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在泵房安装一台湿式 警阀。
问题4:一楼 CT 放射科贵重仪器机房设计采用无管网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且为全淹没方式,现场未安装。
图纸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图纸
规范依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3.3.1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3.3.2 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其他灭火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1的规定取值,惰化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2的规定取值。本规范附录A中未列出的,应经试验确定。
3.3.3 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3.3.4 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
3.3.5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3.3.6 防护区实际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1倍。
3.3.7 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8s;在其他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
3.3.8 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min;
2 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应采用5min;
3 其他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 min;
4 气体和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 min。
3.3.9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采用氮气增压输送。氮气的含水量不应大于0.006%。
储存容器的增压压力宜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 2.5+0.1MPa(表压);
2 二级 4.2+0.1MPa(表压);
3 三级 5.6+0.1MPa(表压)。
3.3.10 七氟丙烷单位容积的充装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3;
2 二级增压焊接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950kg/m3;
3 二级增压无缝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3;
4 三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080kg/m3。
正确做法:按照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及图纸、设计说明要求在一楼CT室设置无管网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问题5:设计要求在各消火栓箱内布置 2 具 3A 级 5kg 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
火器,现场安装规格为 4kg,灭火器规格与设计不符。
图纸要求:
灭火器设计说明
规范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危险等级
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
正确做法: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及图纸、设计说明要求将各消火栓箱内布置 2 具 2A 级 4kg 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器替换为2 具 3A 级 5kg 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器。
问题6:喷淋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未采用孔口出流方式出水。
图纸要求:
末端试水装置示意图
规范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6.5.1 每个 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
6.5.2 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 ,应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内的最小流量系数洒水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排水立管宜设伸顶通气管,且管径不应小于75mm。
6.5.3 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有标识,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5m,并应采取不被他用的措施。
正确做法:将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问题7:水泵房消火栓出水干管上未安装试水管。
图纸要求:
消火栓试水管图纸设计
规范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1.11 一组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内设置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台消防给水泵的流量不大于20L/s、设计工作压力不大于0.50MPa时,泵组应预留测量用流量计和压力计接口,其他泵组宜设置泵组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
2 消防水泵流量检测装置的计量精度应为0.4级,最大量程的75%应大于最大一台消防水泵设计流量值的175%;
3 消防水泵压力检测装置的计量精度应为0.5级,最大量程的75%应大于最大一台消防水泵设计压力值的165%;
4 每台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DN65的试水管,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正确做法: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DN65的试水管,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问题8: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未设永久性标识、未标明供水系统、未标明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室外消火栓距建筑的实际距离3m;水泵接合器距室外消火栓的实际距离1m。
图纸要求: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图纸设计
规范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4.7 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并不宜大于40m。
5.4.9 水泵接合器处应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并应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
7.3.1 建筑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除应符合本节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7.2节的有关规定。
7.2.6 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0m;
2 市政消火栓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0m;
3 市政消火栓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点,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撞措施。
正确做法:按照规范要求,1)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做永久标识;2)水泵接合器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3)挪移消火栓位置使其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0m;4)挪移水泵接合器位置使其外距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并不宜大于4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