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6元,共计募集资金21,160.58万元,坐扣部分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160.5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 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52.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908.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告》(天健验〔2016〕47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090.54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811.49万元,置换后本期使用279.05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090.5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4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22.1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余额为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822.1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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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中说明如下内容: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分项目说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计划为依据)、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截至期末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应当解释具体原因。

募投项目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所列情形的,应披露有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应说明原因,并就该投资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作定性分析。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说明先期投入的金额、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时间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说明决策程序、批准使用金额、起止时间、实际使用金额、募集资金是否如期归还等内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说明本 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签约方、产品名称、决策程序、批准使用金额、实际使用金额、期限、期末的投资份额、募集资金是否如期归还等内容。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应说明决策程序、批准使用金额、实际使用情况、是否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内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上市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参照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2016年12月29日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使用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在未对理财产品类型深入核实的情况下,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30、2017年1月26日误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无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周周分红”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1,000.00万元、500.00万元,并分别于2017年1月6日、3月6日赎回,累计实现理财收益1.58万元,本金及收益全部已入募集资金专户。虽然上述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且理财行为本身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但该理财产品为非保本型理财产品,违反了贵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十三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相关规定。公司发现该问题后,及时纠正错误,立即赎回该理财产品,同时发布了理财产品赎回公告,且在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相关数据统计表中如实就品种类型向贵所进行了汇 ;此外,公司在内部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 批评,同时召集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刻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要求,加强对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力度,确保上述违规事项不再发生。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 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告》(天健审[2017]4420号),认为: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湘油泵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如下: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由于湘油泵工作人员失误,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误购买了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该事项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十三条情形,公司已经及时赎回该产品,并且该投资事项未对公司产生任何损失。除前述情形之外,湘油泵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公司发行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湘油泵董事会披露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 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 告。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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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产260万台发动机泵类产品建设项目”实际收益与招股意向书承诺收益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招股意向书中“承诺收益”为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项目尚处于投资建设中,产能利用率和生产效率均处于逐步上升的起始阶段,销售实现的利润水平较以全面达产后产量为基础预计的年平均收益水平(即“承诺收益”)有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