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人集中宣判,因为他们在洪泽湖非法采了1000多万元砂
今年9月26日,姜某等52名嫌疑人集中受审。
夜幕降临,平静大湖上突现“忙碌”
“公安局吗?我们是明祖陵镇的居民,我要 案,在我们这的洪泽湖一到晚上就有采砂船采砂,来来往往有很多条船,还不让我们的渔船过去。”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盱眙县公安部门经常接到周边群众举 :进入了浅水季节的洪泽湖上,出现大量的采砂船,尤其是到了晚上,水面变的更加“热闹”起来。
盱眙警方接到 案后,从全县抽调业务骨干,开始了秘密侦查。经过近一年的侦查,逐步摸清了以姜某等刑满释放人员为团伙的非法采砂、故意伤害等的犯罪事实。
15日上午,姜某等人在盱眙法院被集中宣判。
凌晨行动,法警兵分三路押送嫌疑人
在掌握了犯罪事实的情况下,盱眙县公安局开始了收网活动,为避免犯罪分子逃脱,该局采取“定点跟踪、一网打尽”的办法,从各乡镇抽调警力,采取集中抓捕活动,分多个组奔赴浙江、安徽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至此,一个有组织的游弋在洪泽湖上的带有黑恶势力的非法采矿犯罪集团被彻底打掉。
中午抓人,5个抓捕组现场抓了40人
据朱越副局长介绍,因团伙成员跨区域作案,警方在前期深入侦查取证、广泛联系周边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协作的基础上,去年7月9日中午,利用该犯罪团伙从湖面上移至陆地的人数较多,抓捕过程意外风险小这一有利时机,盱眙警方急集220名警力,组成洪泽、盱眙、泗洪、上海和水上5个抓捕组,抽调10余艘快艇,40余台车辆,开展全面收网行动。5个抓捕组现场抓获团伙成员40名,查扣采砂船20余艘,手枪一支,手雷状烟雾弹6枚。在得知姜某等40人已被抓获后,另外12名犯罪嫌疑人也陆续归案。
水上斗殴,燃放烟花致快艇爆炸一人死亡
“姜某等52名被告俨然把自己当成了洪泽湖水面上的‘霸主’”,据盱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接滨介绍,姜某等人要求来往的采砂船与拖砂货船必须先到他们那开票缴纳费用,再凭票进行采砂,同时规定在夜间作业的船只禁止开灯,并安排专人在夜间进行巡查,对发现未开票而私自采砂的采砂船主强行索要3000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甚至还发生了因争夺势力范围而导致的命案。
2016年11月,该团伙成员人马某等人合伙在洪泽湖水域明祖陵区域19号标位置向非法采砂泵船船主收取费用。在收费过程中,因与郭某等一方争夺19号标收费水域产生矛盾,经两次谈判未果。11月底,马某等人共同策划,欲纠集他人与郭某等一方通过斗殴方式夺回19号标收费权,并为此准备刀具、啤酒瓶、烟花等工具,随时准备与对方斗殴。2016年12月3日下午,马某等人将事先准备好的鱼叉、啤酒瓶、烟花等工具搬上快艇,驾驶至湖中寻找郭某一方;当日18时许,快艇行驶至洪泽湖19号标水域时,马某等人发现郭某方非法收费人员驾驶的快艇。在追逐过程中,双方互扔啤酒瓶进行斗殴,马某等人于是向对方驾驶的快艇上燃放烟花,导致快艇爆炸后沉没,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被截肢。
家属抽泣,还以为见不到他们了
公开宣判,用法律护“碧水蓝天”
据盱眙县检察院吕永辉副检察长介绍,由于该案主要罪名系非法采矿,根据相关管辖规定,此类非法采砂的相关人员应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是考虑到该案发生在盱眙,如果将案件移交清江浦区管辖,不利于打击犯罪,更不利于形成震慑效果。对此,盱眙县检察院经过与淮安市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将该案指定由盱眙管辖。
据吕永辉副检察长介绍,该院经过对案卷材料的眼神细查,办案组还发现了带有保护伞性质的职务犯罪线索,目前已查明2名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犯罪。
今年9月26日,盱眙法院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采矿案件,这是该院有史以来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的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天的庭审,该团伙犯罪事实逐渐明朗: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有犯罪前科的姜某伙同他人,在洪泽湖南线19号和20号航标附近的水域(属盱眙境内)下发现有大量湖沙,遂安排人员占领该水域,并悄悄组织开挖航道,使之可以顺利进行非法采砂活动。之后,为了牟取暴利,姜某先后与他人合作,从事非法采砂活动,并且不断组织人员加入,最后形成了一个有52人组成的重大非法采砂团伙。庭审中得知,这些来自洪泽、盱眙、泗洪、南京,以及安徽利辛、明光、淮北和福建漳州等地区的犯罪分子,大部分人都有过犯罪前科。在姜某的领导下,形成了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纪律严格的犯罪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