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家的暖气突降温?小心邻居可能“盗暖”喽

暖气不太热放放水?

这属于“盗暖”行为

“我们家暖气之前还好好的,这个星期突然不热了,而且飘来臭味,不知道怎么回事。”日前,家住洸河新苑12号楼的秦女士来到运河热力服务大厅反映自家供暖怪事。

针对秦女士的描述,运河热力办公室副主任贾孝存来到监控中心,在监控人员的操作下,监控大屏立刻切换到小区换热站,经过监控数据显示、分析,换热站失水异常,怀疑有人私自放水。

随后,稽查人员跟随秦女士来到洸河新苑小区,打开12号楼下的污水井盖,排查是否有漏水等异常。“经过检查,二次管网没有发现漏点,臭味不是从管网散发出来的。”凭着多年的经验,稽查人员对秦女士所在楼栋进行逐户检查,最终发现臭味是从5层的黄先生家中散发出来的。

用户“盗暖”将被拉黑

还要追缴往年取暖费

对于未交费私自接暖的“黑户”进行惩处,不仅要收缴当季的取暖费,还将继续追缴往年的取暖费。除加大查处力度外,还将在公安部门进行备案。如发现情节极其恶劣的盗暖行为,公安部门将即刻出警。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 违规用热行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违法违规用热挨罚

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未缴采暖费,私自开阀门、重接管道;私自在家中放水;安装循环泵等‘盗暖’装置;私自在家中用热设施上安装暖气换热器等,是我们常见的四种‘盗暖’行为。”贾孝存介绍,这种“盗暖”行为不仅使企业遭受了经济损失,也给小区居民带来了隐患。同时,“盗暖”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违法违规用热行为要受罚。

“未缴采暖费,私自开阀门,这种行为严重侵害缴费用户以及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贾存孝说,这种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而针对私自放水,居民往往存在误区,供热系统是密闭恒定循环系统,放水就对系统泄压,导致系统亏水或形成气塞,保证不了运行压力。而一旦过量失水,换热站必须不停注入冷水,维持管网工作压力,对补充的冷水需要再加热,消耗大量热能,造成供水温度降低。如此恶性循环,严重影响整栋楼、小区,乃至城区用热效果。

此外,对于私自在供热设施上安装管道泵以及在家中用热设施上安装暖气换热器等行为,《山东省供热条例》也明确规定这种行为严重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应当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论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