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一、《第十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体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42—8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

4.《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2—88;

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8.《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

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1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1—2006~GJD 209—2006;

11.《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安装工程》LD/T 74.1-4—2008。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它册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八册 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安装(施工)的设计规格与定额子目规格不符时,使用接近规格的项目;规格居中时按大者套;超过本定额最大规格时可做补充定额。本条说明适用于第十册定额的其它各章节。

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

高层建筑增加费表 按人工费的(%)

层数9层以下(30m) 12

12层以下(40m) 17

15层以下(50m) 22

18层以下(70m) 27

21层以下(70m) 31

24层以下(80m) 35

27层以下(90m) 40

30层以下(100m) 44

33层以下(110m)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