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警方严查黑加油站,两名涉案人员被拘留

近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巩义市公安局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部位不间断开展清查、检查,特别是针对散装油品的管控,对加油站全面排查摸底,严格散装油品购销实名登记管理,严查违规行为,同时,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销售散装油品行为。

5月13日、14日两天,巩义市公安局站街派出所民警连续查处了两起涉“黑加油站(点、车)”案件,调查发现违法行为人李某、高某自2019年3月份,在明知其没有资质买卖汽油的情况下,仍自制、购买了销售汽油所需的工具,非法储存、运输、买卖汽油分别获取非法利益。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分别对李某、高某给予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暂扣二人的作案工具面包车一辆、电瓶二部、小型加油机二台、油箱二个等。

民警提醒:《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黑加油站(点、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不要贪占便宜到非正规的加油站加油,助长违法分子的气焰。为加强和规范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市民购买散装汽油的,请按照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管理制度进行实名登记。巩义警方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 “黑加油站(点、车)”违法经营行为,警方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信息提供 李海昀 孙彦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