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枪的重大技术跨越,昭示着屠杀可以是机械化的,更加高效化的

机枪是工业革命的产物,是19世纪中加速发展的制造业与经济技术发生根本性变革的产物。对于拥有这项重大技术跨越的人来说,机枪是所有问题的答案。对他们而言,屠杀甚至也可以是机械化的、更加高效化的。

然而,只有军方才能让机枪产量顺利增长,然而多年来机枪这种武器并没有引起军方的注意。最初他们不感兴趣可以谅解。毕竟,有关机枪设计很明显只是出于理论上的兴趣,甚至在理论上都不成立。哪怕到19世纪,很多人抛出的机枪想法通常都有点怪诞。

例如,1834年,丹麦发明家和军用枪制造商洛布尼兹生产了全尺寸的机枪。经过丹麦军事委员会测试,该款机枪最大射速可达每分钟80发。出膛速度比传统火器自然要低一些,但是即便如此,该枪经测试性能不错,能使弹丸穿透250英尺外的一英寸厚松木板。

从军事角度来看,真正使该机枪完全无用的一点是,驱动射击的立式泵用两个巨大的飞轮做动力,飞轮直径达6英尺。如此笨重的机械将安装在炮车上,因此并不奇怪,这款机枪不可能被作为现实可行的军用武器。

1854年,亨利·贝塞麦爵士申请了一项自动式后膛装填机枪专利,利用气体来操纵部件的装填、闭锁和射击动作。幸运的是他也为钢铁生产申请了名为“贝塞麦法”的专利,这成就了他的命运。如果他被迫坚守在装备领域,英国军队也许已经将他沦落为军队司炉工。

但是在1862年,加特林生产了曲柄式机枪并很快使之完善,完全能够以每分钟200发子弹稳定的火力速度发射。

1884年,西拉姆·马克沁展示了相当可靠的机枪,此次展示中,拉动扳机就能完全实现自动化射击直到扳机被释放。

1892年,美国人威廉姆·勃朗宁研制了他的全自动机枪,用膛口气体压力操控机械动作。

所有这些版本的机枪都设计巧妙,相对比较容易大规模生产,并且在野战条件下有相当的可靠性。它们都大大增加了用户的火力威力。如加特林描述其机枪所言:“它与其他火器的关系如同麦科马克的收割机与镰刀,或缝纫机与普通的针之间的关系。”

(约翰·埃利斯《机关枪的社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