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水厂管道与池体开孔连接作业指导书

水厂工程

编号:0000

改扩建水厂管道与池体开孔连接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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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水厂管道与池体开孔连接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明确改扩建水厂管道与池体开孔连接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和相应的工艺标准,指导、规范改扩建水厂管道与池体开孔连接施工。

2 编制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改扩建污水厂、自来水水厂等管道与池体开孔连接的施工。

4 作业准备

4.1内业技术准备

4.2外业技术准备

查看工作场地和购置器具,对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外部技术数据进行收集;对所用器材性能进行复试并妥善保管。

5 技术要求

5.1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前按设计要求与搅拌站提供的配比进行室内试验,确定施工配合比。混凝土的配合比应保证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冻等性能指标能满足设计要求。

5.2在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检查混凝土接茬处止水带是否合格;模板安装是否牢固,局部存在缝隙处采用胶合材料进行封堵;并 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

6 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

6.1施工程序

施工程序为:施工准备→池壁开孔→混凝土孔内表面凿毛处理→钻设植筋孔→管道安装就位→遇水膨胀橡胶条企口处理→植筋→遇水膨胀橡胶条安装→钢筋绑扎→模板支护→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模板拆除→混凝土表面打磨处理→交工验收。

6.2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图见图6-1、6-2。

7 施工要求

7.1施工准备

施工前对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核实,对进场钢筋及其他原材进行取样检验,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原材料技术条件要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查封堵的各种机具、材料等是否准备齐全。

7.2施工工艺

7.2.1混凝土表面凿毛处理

首先用风镐或电锤对混凝土孔表面进行凿毛处理,除去灰粉,露出粗骨料,用水润湿。

7.2.2设置植筋孔

①孔位定位放线:

根据施工图的钢筋间距进行植筋孔位放样,放样完成后进行孔位验收。

②钻孔

用电锤和钻头进行钻孔,钻孔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随时进行调节钻孔方向,确保孔向正确,一次钻孔成活。如果钻孔遇到钻孔部位钢筋太密而无法按照设计和现场放线位置钻孔时,可在其附近钻一附加孔洞,植入钢筋,原钢筋按照正确位置放置,采用焊接方法进行连接。

监理检验

钢筋、模板调整

施工准备

遇水膨胀橡胶条企口处理

植筋

遇水膨胀橡胶条安装

钢筋绑扎

模板安装

混凝土浇筑

交工验收

混凝土表面打磨处理

模板拆除

混凝土养生

池壁开孔

涂刷脱模剂

合格

模板加工

钢筋加工

钢筋原材检测

钻设植筋孔

混凝土也内表面凿毛处理

管道安装就位

不合格

图6-1改扩建水厂管道与池体开孔连接工艺流程图

施工准备

孔位定位

钻 孔

验 孔

注植钢筋

抗拔试验检测

钢筋加工

不合格

下道工序施工

清 孔

合格

图6-2植筋工艺流程图

③清孔

钻孔完毕,应检查孔深和孔径合格后将孔内粉尘用压缩空气屑吹出,然后用毛刷、棉布将孔壁刷净,再次压缩空气清孔,反复进行清孔3~5次,直至孔内无灰尘,将孔口用丝绵临时封闭,避免水流入孔内或其它杂物落入其中,保持孔洞干燥。若有废孔,清净后用植筋胶填实。

④验孔

清孔后,由甲方及监理共同对孔径、孔深、孔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用棉纱封孔待用。验收后应符合有关施工及设计规范规定。

7.2.3遇水膨胀橡胶条企口处理

利用风镐或电锤在已开孔混凝土侧表面中间部分凿出一圈3cm、2cm深的企口以便后期安装遇水膨胀橡胶条。

7.2.4植筋

将搅拌均匀的结构胶用手动泵浆机或直接用送胶棒等方法将胶灌入孔内,要求胶量应占孔体积80%以上。然后将经过除锈的钢筋插入灌有结构胶的孔内,并旋转钢筋反复的插入拔出,保证孔内结构胶密实。将钢筋扶正固化,在结构胶固化前不能扰动钢筋,以免影响锚固效果。

7.2.5遇水膨胀橡胶条安装

安装遇水膨胀橡胶条前,胶条槽内侧采用毛刷均匀涂刷树脂AB胶,安装遇水膨胀橡胶条后用橡胶锤敲打牢固,使橡胶条与胶条槽内壁接触严密、粘贴牢固;橡胶条布设完毕后,采用钢钉将橡胶条钉入先浇混凝土面,以保证橡胶条的稳固。

7.2.6钢筋绑扎

钢筋绑扎前仔细检查已植钢筋是否牢固,发现存在松动情况时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钢筋连接可绑扎连接亦可采用焊接连接。

钢筋配料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钢筋绑扎搭接:钢筋受拉时,同一断面搭接数量不能超过总钢筋数量的25%;受压时,同一断面搭接数量不能超过总钢筋数量的50%。

b.钢筋焊接:钢筋受拉时,同一截面焊接接头量不大于钢筋总数的50%;受压时焊接量不受限制。

7.2.7模板支护

待钢筋绑扎及验收完毕后,用竹胶板模板对洞口进行封堵。洞口两侧模板采用对拉丝杆与钢管连接。模板支护时要确保模板支护的质量确保在浇筑混凝土期间不出现跑模及涨模现象。为便于后期混凝土浇筑在一侧模板上口预留一浇筑洞口。

7.2.8混凝土浇筑

洞口封堵混凝土采用具有抗渗效果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混凝土主要采用人工浇筑的方法进行浇筑,边浇筑边振捣,确保混凝土质量。混凝土的坍落度不宜选择过大,一般控制在100mm~130mm。

7.2.9混凝土养护

混凝土浇筑完毕初凝后,及时采用浇水养护,并在模板表面挂铺棉被。在养护期内保证棉被处于潮湿状态。

7.2.10模板拆除

待过养护期周期后及时对两侧模板进行拆除。模板拆除时注意对已浇筑混凝土的保护,避免造成破坏。

7.2.11混凝土表面打磨处理

模板拆除完毕后用角磨机将混凝土表面的对拉丝杆进行拆除,并将部分突出混凝土进行磨平处理,确保整体美观。对于混凝土表面裸露的对拉丝杆采用1:2水泥浆进行处理。

7.2.12交工验收

待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及时通知监理人员进行验收。

8 劳动组织

8.1劳动力组织方式:采用架子队组织模式。

8.2施工人员应结合编制的施工方案、机械、人员组合、工期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每个作业工地人员配备表

序号

工 种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负责人

人

1

2

技术主管

人

1

3

兼职安全员

人

1

4

木工

人

2-4

5

架子工

人

3-5

6

钢筋工

人

2-4

7

混凝土工

人

2

8

普工

人

5

9

技术、质检、测量及试验人员

人

2

其中负责人、工班长、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并可根据工程情况适当配备若干劳务工人。

9 材料要求

9.2.1遇水膨胀橡胶条

遇水膨胀橡胶条在进货时严把质量关,每批进场的遇水膨胀橡胶条由项目部实验室委托专门检测单位进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9.2.2水泥

1)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不低于32.5Mpa;

2)采用低水化热水泥,水泥的7天水化热指标不高于275kJ/kg,不得使用带有R字样的早强水泥;

3)水泥的碱含量须满足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泥的总碱量不大于2.25kg。

9.2.3粉煤灰

粉煤灰的级别不低于II级,不得使用高钙粉煤灰。

9.2.4粗骨料

宜采用5~31.5mm级配均匀的机碎石,含泥量不得大于1%。

9.2.5细骨料

为减小混凝土的后期收缩,宜采用中粗砂,细度模数2.5~3.0。砂的含泥量不得大于3%。

9.2.6外加剂

外加剂应采用低碱、低水化热的外加剂。掺量不大于水泥质量的5%。

1)具有早强性能。

2)采用高效减水剂。

10 设备机具配置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表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混凝土运输车

辆

2~3

2

钢筋加工机

台

1~2

3

电焊机

台

1~3

4

混凝土振捣棒

台

2~3

5

植筋设备

套

2~3

6

电锤

套

1~2

7

空压机

台

1~2

11 质量控制及检验

11.1质量控制

11.1.1改扩建水厂管道与池体开孔连接施工质量控制要点主要为四个方面:

①原材料(钢筋、混凝土、遇水膨胀橡胶条);

②遇水膨胀橡胶条安装;

③植筋、钢筋、模板安装;

④混凝土浇筑与捣固;

11.1.2对钢筋、混凝土等原材料进行检验,质量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11.1.3遇水膨胀橡胶条的安装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11.1.4植筋、钢筋、模板安装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11.1.5混凝土浇筑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留置相关试块,并进行抗压、抗渗、抗冻强的检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1.2 质量检验

11.2.1水工构筑物施工工程质量检测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12 安全及环保要求

12.1施工区域应设警示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

12.2施工前对机械设备进行性能检验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符合要求才能投入使用。

12.3为保证施工安全,现场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并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坚持班前进行安全教育制度。

12.4水工构筑物施工过程中必须制订合理的作业程序和机械车辆走行路线,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并设立明显标志,防止相互干扰碰撞,机械作业要留有安全距离,确保协调、安全施工。

12.5所有工种工人必须岗前教育,持证上岗。

12.6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12.7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2.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12.9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按程序操作。

12.10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及采取降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