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度,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利欧浙泵”)、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湖南泵业”))拟向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相荣控制的企业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浙江利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环境”)、浙江利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欧环保”)、台州利欧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利欧新材料”)、浙江利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水务科技”))销售和采购产品,接受或提供劳务。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相荣和王壮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表示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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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① 浙江利欧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利欧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7年06月21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滨海镇东楼村利欧路2号

注册资本:10,369万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出资比例100%

经营范围:生态技术、环境技术、水处理技术开发、推广服务;变频供水系统设备及配件、真空设备、自来水生产专用设备、安全、自动化监控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自动化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雨水的收集、处理、利用设备、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其他通用设备、电子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研发、制造、销售;工程勘察设计;土木工程建筑设计;环保工程、河湖治理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金属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日用品、仪器仪表、玻璃钢制品、管道、阀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网络控制系统的设计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水污染防治设备的生产、销售。

② 浙江利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利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0年10月19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

注册资本:10,369万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出资比例85.00%

经营范围:变频供水系统设备及配件、智能无负压供水系统设备及配件、真空设备、自来水生产专用设备、安全、自动化监控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自动化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雨水的收集、处理、利用设备、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其他通用设备、电子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研发、制造、销售;工程勘察设计;土木工程建筑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金属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金属制日用品、仪器仪表、玻璃钢制品、管道、阀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③ 浙江利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利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6年08月24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第四街2号

注册资本:10,369万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出资比例90.00%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处理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河道治理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其他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环保技术开发、推广服务;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建筑设计、施工;河道保洁服务;机械设备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电子设备及配件检测服务、技术服务;质量认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④ 台州利欧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台州利欧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7年11月30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第四街2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出资比例85.00%

经营范围:环保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性能膜材料研发、销售;膜材料及膜组件(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技术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壮利先生控股的企业。王相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利欧股份股票849,837,033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壮利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持有利欧股份股票671,863,819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相荣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利欧环境、利欧环保、利欧新材料和利欧水生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利欧环境、利欧环保、利欧新材料和利欧水生态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定价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中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允的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且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重较低,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交易定价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并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公司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合理。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相荣、王壮利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